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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麻煩纏身的深國商(000056,收盤價8.66元)23日再曝一則丑聞,公司因在今年半年報和三季報中少披露逾3億元的應付賬款,被深圳證監局要求限期整改。
公司23日發布公告稱,其於2009年12月2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 《關於對深圳市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09]13號 (以下簡稱 《決定》),主要內容為:深圳監管局近期對晶島項目會計核算問題進行了專項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融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發公司)對晶島項目的會計核算存在問題,公司2009年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披露的資產和負債不實,對此提出了改正措施。
資料顯示,融發公司為晶島項目的開發公司,2005年9月,融發公司與深圳泛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泛華公司)簽訂晶島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泛華公司承接晶島項目的主體工程,經審定工程造價為7.87億元。
而經深圳證監局核查發現,截至2009年6月30日,就上述工程造價款融發公司累計已支付泛華公司2.55億元,賬面記載應付泛華公司餘額為2.31億元,少計應付賬款3.01億元,同時少計開發成本3.01億元。融發公司直至2009年11月30日纔補計了上述款項。
深圳證監局認為,融發公司上述少計應付款項和開發成本的行為,導致深國商披露的2009年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少計資產和負債各3.01億元;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責令深國商於2009年12月31日前更正2009年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的要求做好財務信息的更正和披露工作。
對於證監局的整改要求,深國商表示將按要求對2009年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進行更正並履行相應審批程序,並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頗值得玩味的是,在今年10月29日深國商公布三季報的當天,公司曾發布公告稱,擬為融發公司尚未支付給泛華公司的工程款提供保證擔保,但當天的公告中並未提及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具體數目。而直至有投資者對此進行質疑後,深國商纔於11月3日發布補充公告,表示融發公司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為5.27億元。
『為何披露三季報當天不肯公布具體的未付工程款呢?如果按照三季報的數據,那麼該未付工程款數額應為2.31億元,但僅過了幾天就變成了5.27億元。』深圳一位私募人士分析表示,深國商可能是故意隱瞞真實財務數據,少披露應付賬款,其行為性質十分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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