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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這個名詞在1965年以後纔廣為流傳,而它的出現無疑要歸功於阿瑟·洛克。在《他們改變了商業》評定的50位商業領袖中,風險投資之父阿瑟·洛克即是其中一位。
1951年,阿瑟·洛克畢業於哈佛大學商學院,並投身投資銀行業。洛克對初創小企業頗有興趣,也投過幾家,其中便有Teledyne。1957年,肖克利實驗室的8位科學家出走,希望另立門戶,但找了35個投資人卻都遭拒絕。洛克得知後找到了開有照相機廠的ShermanFairchild,說服他貸款150萬美元,成立了仙童(Fairchild)半導體公司。但ShermanFairchild去世後,新的CEO反對以股票獎勵員工,導致人纔外流。1961年,阿瑟·洛克從東海岸來到舊金山,正如他說『加州人有創業精神,但錢全在東部,所以我決定把東部的錢移到加州來,支持新興的高科技企業』。
事實上,英特爾公司的葛洛夫也毫不吝嗇地將他和英特爾的成功歸功於當初扶持他創業的洛克。當然,洛克也從英特爾的成長中獲得了巨大利益。除了英特爾,洛克投資的公司還包括了象征硅谷精神的苹果電腦,以及以10億美元(當時的天價)賣給施樂的ScientificDataSystems。可以說,洛克的投資史反映了硅谷的成長史。但洛克作為風險投資家的影響卻更為深遠:他的謙遜和專業精神滲透了整個風險投資業。
對於人們關注的洛克的投資秘訣,洛克自己卻坦承他是技術的『門外漢』,他投資的是『人』,而不是『產品』。洛克曾表示:我尋找目標的首要條件就是那個人是否誠實,而這要花很長時間纔能知道。不是說這個人是不是會偷東西,或者拿了錢就逃之夭夭,而是他有沒有勇氣正視自己犯的錯誤。你如果問一百個人他們想不想發財,沒有一個會說不想,但光有致富的欲望還不行,必須要有犧牲精神———『犧牲』不僅僅是指一天工作20個小時,更是指勇於說『不』的能力,說『不』的對象包括某些人的喜好及任何有礙於企業發展的誘惑。
洛克對投資項目非常挑剔,他會花上1至3月與創業者深談,從各方面了解其人品。他的案子一般來自友人的推薦,他對創業企劃書的形式沒有行文洋洋灑灑、裝訂精美絕倫等要求。
洛克樂於積極參與投資公司的事務,他不是那種給了錢就撒手不管的人,而是會積極參與企業的管理———定期參加會議、推薦財務管理公司、法律事務所等。當然,洛克也承認,在現今科技高速發展的年代,光會看人已經不夠,必須懂技術。
上世紀80年代初,洛克開始思考由風險投資刺激的創業潮帶來的負面影響。當過多的資金湧進像硅谷這樣的地方,大企業中的能人愈來愈多地選擇自己創業,或者加入初創公司以得到股票選擇權,這不僅造成大公司的人纔『真空』現象,且激發了小企業的無限繁殖,使得其中大部分難以長期生存或增長到應有的規模。
對於洛克來說,風險投資是一門藝術,而不是科學。洛克能把錢押在英特爾的微處理器、苹果的個人電腦上,本應誇耀自己的他卻謙卑地說:『我是全世界最幸運的人。像我所投資的那些企業的創始人,全世界加起來也許只有一百來個,我卻有幸認識其中的十個。這不是運氣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