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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總有相對性,『甲之蜜糖,乙之砒霜』說的就是這個理。能讓一位企業高管上午到辦公室看看文件,下午到高爾夫球場打球透氣的彈性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也許恰恰是讓一位流水線上的工人乾到深夜12點、外帶還沒有加班費拿的原因。
昨天,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宣布,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本月正式實行。目前,已經有1000多家單位通過了審批。按照規定,這一工作制要求基本工作時長每月為166.64小時,全年2000小時,除此之外的加班時間平時按1.5倍拿工資、節假日按3倍拿工資。此前一直是8小時工作制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這次也一並給納了進去。
對力推不定時工作制的原因,深圳市勞保局的負責人也做了番說明:主要是考慮世界經濟不景氣,廣大中小企業的訂單不穩定,沒訂單時工人很閑,有訂單時又老加班,閑時工人收入很低,忙時企業又頻頻被迫提高加班費,不定時工作制正是解決因工作時間跟勞動報酬不明確而產生勞資糾紛的雙贏之舉。
既然搞不定時工作制不是出於緩解交通壓力、提高勞動效率之類的考慮,而主要是為了緩解勞資糾紛問題,那咱們就從這一點說起。對中小企業而言,閑的時候一旦長了,最先想到的恐怕就是把多的人給裁下去,畢竟,即使工資能按『不定』的工作時間計,底薪、社保費什麼的可不行,至於靠不定時工作制提高閑時工人的收入,基本沒什麼可能性。
再說忙時,實際上因為趕單子而連續作業、下班沒准點兒對許多中小企業的員工來說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情。在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下基本工作時長多少多少小時,超出時間按多少多少倍拿工資』之前,也許更該追問的是,在現行每天8小時/9小時的固定時間工作制下,那些超時加班的員工有沒有拿到加班費、節假日特別是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沒有兩倍、三倍地拿工資?搞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勞保部門當然可以刷刷地批,但監督跟計算您定的『基本工作時長』可沒那麼容易——比監督8小時工作制還不容易。如果說,不定時工作制更多的是給成心鑽空子、讓員工加班且不給加班費企業披了件合法外衣,那勞資糾紛倒是稀釋了,企業壓力也減輕了(忙時不用召人手、不用多支出,把現有員工『用足』就行),勞資問題倒是更嚴重了。
這兩天,媒體一篇有關30年來中國行業收入差距變遷——行業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間的報道正激起大家的熱議,當然,這兒得特別說明,眼下國內各行業實際收入差距並不是『可能在5至10倍之間』,而是肯定在10倍以上,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8年全國城鎮職工工資數據顯示,2008年平均工資最高的是證券業,172123元,最低的是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15663元,前者是後者的11倍,而且這還是把收入偏低的城鎮私營企業員工剔除後統計出來的數據。如您所知,所謂的『薪』,不僅在於你掙了多少錢,更在於你為了掙這些錢花了多長時間,如果繞過『平均』跟『年薪』,而落到更能說明問題的按小時計的『時薪』,也許行業收入落差將更讓人吃驚。
正如人們常說的,之所以大家對行業收入差距不滿意,不僅僅是因為差距,還因為高收入未必是來自技術密集或工作費心,而來自壟斷或吃皇糧。比如央企利潤基本集中在石油、煤炭、電信等少數壟斷行業,石油、電力、電信、煙草等行業的員工人數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收入卻佔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60%。再如久為詬病的,部分公務員的收入、灰色收入以及背後的超清閑與超穩定。對於壟斷行業或者政府機關,不定時工作制也許意味著把時間進一步『彈』下來,時薪進一步『彈』上去,但對普通競爭行業跟農林牧漁業的基層員工來說,不定時工作制也許意味著更長的工作時間與更低的時薪,除非勞保部門對合法勞動時間的監督能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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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們公司一批准,全部都按照不固定時間工作。然後上班硬性規定 8點30準點到公司不然則算遲到罰款另外1個月全勤獎金全無。加班基本不能算調休。看看這種企業的日常考勤管理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