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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陸家嘴金融論壇上,周小川、尚福林表示要完善新股發行制度。他們強調,新股發行制度的修改,要考慮參與各方的接受程度,不能閉門造車。如此一言,本欄開始擔懮這種修改模式,只能讓中小投資者換一種吃虧的模式。
新股發行的參與方,主要有上市公司、中介保薦人、機構投資者、中小投資者四方。這其中,前三方都有自己的話語權,只有中小投資者只能被他人來安排命運。事實也證明,即使是看起來最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按賬戶配售新股,其他各方也完全有能力搶奪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那麼有沒有一種發行方式能夠達到最接近於公平的地步呢?
從現有的發行方式來看,先由保薦機構詢價,而價格制定的越高,那麼上市公司肯定越高興。保薦機構也能得到更多的發行費用,同時也給未來的上市公司們一個很好的案例,對於保薦機構來說無疑是一個正面的廣告。而保薦機構的作用就是保證IPO的順利進行,必要的時候包銷股票。但從A股的實際情況來看,這種必要的時候很少。
行情好的時候也就算了,一旦行情轉弱,這種發行格局首先損害了機構投資者的利益。因為他們總想佔中小投資者的便宜,搞了個網下配售,這種配售中簽率高,但缺點是要鎖定3個月。趕上弱市,3個月下來,股價早已面目全非,運氣好的能混個保本出局,運氣不好的乾脆套牢或者割肉。
恢復按賬戶發行也不行。原因有二,一是每個券商手裡都有幾千個賬戶,一旦按賬戶發行,這些賬戶全能參加申購,中小投資者照樣沒便宜佔;二是萬一趕上發行不順,原本有能力認購股票的大機構申購不足,可能會導致發行失敗,這又動了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的奶酪。
怎麼纔能盡可能的公平,那就是把保護中小投資者這句話從口頭拿開。不說申購,不說抽簽,直接發行,次日上市。怎麼發行?直接競價,每個賬戶都可以申報買入,可以多次申報,申報後可以撤單,每次申報買入股數不限,跟平時二級市場交易一樣,惟一的不同是全天申報時間只有買盤沒有賣盤,到下午3點鍾,由保薦機構賣出全部發行股票,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數量優先的原則順序成交,發行結束,出價高者先得,最後按能成交的最低價統一成交。比如發行中國建築100億股,大家申報一天後,3點時價格從高往低數到18元,那麼就是所有高於18元的買入全部成交,等於18元的先報的成交,直到總量達到100億股,全部投資者按照18元成交,發行結束。
這樣做,即使不每天都對外宣稱保護中小投資者,也是一個保護他們最公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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