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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限售流通股持有人出售股份情況的公告
股票簡稱:國恆鐵路 股票代碼:000594 公告編號:2009-023
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限售流通股持有人出售股份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二、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是否違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 □ 是 √否
2、本減持是否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業務規則的規定及其在《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收購報告書》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減持價格等承諾: √ 是 □否
三、備查文件
無
特此公告
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簡稱:國恆鐵路 股票代碼:000594 編號:2009-024
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國恆鐵路
股票代碼:000594
信息披露義務人:赤峰鑫業投資有限公司
住所:赤峰市紅山區六西街黃金大廈
聯系電話:0476-8242566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簽署日期:2009年4月27日
特別提示
1、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本權益變動報告書。
2、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權益變動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3、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有、控制的國恆鐵路的股份。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國恆鐵路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化的原因是赤峰鑫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赤峰鑫業』)將其持有的國恆鐵路28,055,808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1、名稱:赤峰鑫業投資有限公司
2、注冊地址、辦公地址:赤峰市紅山區六西街黃金大廈
3、法定代表人:李運丁
4、注冊資本:371,318,000元
5、注冊號碼:10504041000415
6、稅務登記證號碼:15040200000477
7、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8、經營范圍:投資與諮詢(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國家決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生產經營)
9、營業期限:1993年3月24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0、北京天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11、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股份的情況。
12、聯系電話:0476-8242566
13、赤峰鑫業主要負責人情況:
-
14、股權結構:
股權結構:北京天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動前後持股情況
-
三、權益變動目的
赤峰鑫業為籌措生產建設資金,計劃在2009年剩餘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出售其持有的國恆鐵路全部流通股份,每股擬出售價格不低於人民幣4元。該公司出售上述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變化等問題。
四、權益變動方式
赤峰鑫業於2009年4月20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本公司股份3,1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55%,具體情況請參見2009年4月21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於4月21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本公司股份6,1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9%,具體情況請參見2009年4月22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於2009年4月22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7%,具體情況請參見2009年4月23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於2009年4月23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國恆鐵路股份6,0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7%,具體情況請參見2009年4月24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2009年4月24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國恆鐵路股份3,0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53%。2009年4月27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國恆鐵路股份3,855,80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69%,具體情況請參見2009年4月28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赤峰鑫業將其持有的國恆鐵路股份出售的行為未引起國恆鐵路控制權發生轉移;其不存在未清償的對國恆鐵路的負債,亦不存在損害國恆鐵路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赤峰鑫業不存在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事項。
五、赤峰鑫業近期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買賣國恆鐵路股票行情況
赤峰鑫業於2009年4月20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本公司股份3,1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55%,
赤峰鑫業於2009年4月21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本公司股份6,1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9%。
赤峰鑫業於2009年4月22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7%。
赤峰鑫業於2009年4月23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國恆鐵路股份6,0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7%。
赤峰鑫業於2009年4月24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國恆鐵路股份3,00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53%。
赤峰鑫業於2009年4月27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出售國恆鐵路股份3,855,80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69%。
六、其他重大事項
1、赤峰鑫業不存在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事項。
七、備查文件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注冊證明復印件等材料於本權益變動報告書公告之日起備置於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供查閱。
八、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赤峰鑫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聲明
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赤峰鑫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李運丁鄭重聲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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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義務人(蓋章):赤峰鑫業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李運丁
簽署日期: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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