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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達國家,房價收入比超過6,就可視為有泡沫
昨天,一份由中介機構發布的研究顯示,上海2008年的房價收入比達10.62,位於全國十大城市第五位。但是如果統計純商品住宅的房價收入比的話,上海排在全國首位,顯示房價依然處於高位,目前房價對購房家庭而言,實際壓力仍舊較高。
房價收入比是指房屋總價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一般而言,在發達國家,房價收入比超過6,就可視為有泡沫。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介紹,剛出臺的一份報告顯示,上海的房價收入比從2001年起逐年攀昇,到2007年達到頂峰,達到11.25,不過低於北京、廣州和深圳等大城市。但是如果剔除配套商品房等保障房的房價,只計算純商品住宅的房價比的話,上海就成為全國房價收入比最高的城市。
調查顯示,雖然近些年城鎮居民收入明顯提高,但全國和十大典型城市2001年至2008年間房價收入比仍逐年上昇,造成房價收入比上昇的根本原因是房價上漲,尤其是2003年之後,全國房價上漲偏快。
1997年到2003年,全國房價收入比保持在較平穩的運行態勢,在6.2左右;從2003年開始至2007年,隨著房價增長速度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房價收入比明顯上昇,例如北京的房價收入比由9.55增加為13.09;上海由6.7增加為11.25;廣州由6.49增加為12.09。2008年,由於房價趨於穩定,許多城市房價收入比下降,特別是前期房價上漲偏快的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2008年這些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依然快速上漲,於是房價收入比有所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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