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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535證券簡稱:天士力編號:臨2009-008號天津天士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利潤分配方案: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4元,扣稅後每股現金紅利0.36元
●股權登記日:2009年4月10日
●除息日:2009年4月13日
●紅利發放日:2009年4月17日
一、通過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及日期
天津天士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200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9年3月21日召開的200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於2009年3月24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二、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
1、本次股利分配擬以2008年末總股本48,800萬股為基數,按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4元(含稅),向股利分配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總額為19,520萬元(含稅)。
2、發放年度:2008年度
三、股權登記日和除息日
1、股權登記日:2009年4月10日
2、除息日:2009年4月13日
3、現金紅利發放日:2009年4月17日
四、發放對象
本次紅利發放對象為截止2009年4月10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派發現金紅利的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於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後再進行派發。股東天津天士力集團有限公司、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永生建築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央藥業有限公司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2、對於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A股股份的個人股東,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稅後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36元。
對於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公司將根據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由公司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業所得稅後的金額,即每股人民幣0.36元進行派發;如該類股東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工作日內向公司提供相關納稅證明文件:如(1)向中國稅務機關繳納了企業所得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完稅憑證原件;或者(2)向中國稅務機關遞交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原件,以及(1)向公司出具的經合法簽署的該股東已就本次中期分紅派息納稅或進行了納稅申報的聲明原件;及(2)股票賬戶卡原件、QFII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復印件、相關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等(以下合稱?證明文件?),經公司審核同意後,將不安排相關現金紅利所得的代扣代繳,並由公司向該等股東補發相應的現金紅利每股人民幣0.04元。該等證明文件需以專人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在前述時間內送達至公司。如果該類股東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公司將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如存在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業股東(其含義同《企業所得稅法》),建議參考《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應當扣繳的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納稅人未依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從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其他收入項目的支付人應付的款項中,追繳該納稅人的應納稅款?,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對於屬於《企業所得稅法》項下居民企業含義的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A股股份的機構投資者的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4元。
六、諮詢聯系
天津天士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地址:天津市北辰區普濟河東道2號天士力現代中藥城
郵編:300410
電話:022-26736999
傳真:022-26736721
七、備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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