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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今天(6日)透露,總署日前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更加明確的新聞出版體制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通過體制改革使經營性新聞出版單位盡快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盡快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推動新聞出版業做大做強。
《意見》提出,除明確為公益性的圖書、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外,所有地方和高等院校經營性圖書、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今年年底前完成轉制,所有中央各部門各單位經營性圖書、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2010年年底前完成轉制。
按照黨中央有關要求,黨政機關所屬新聞出版單位轉制為企業後原則上逐步與原主辦主管的黨政機關脫鉤;已經完成轉制的新聞出版單位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加快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盡快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新聞出版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近年來,新聞出版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和部署,對新聞出版體制改革進行大膽探索,創造性地解決改革過程中的一系列難題,取得突破性進展。
截至目前,全國先後組建25個出版集團公司,260多家圖書出版社、上千種經營性報刊成為新的市場主體,30個省級新華書店系統完成轉企改制,49家黨報黨刊集團實現宣傳編輯和經營業務分開。民營出版物發行網點已達10萬個,中外合資、合作或外商投資書報刊發行企業和印刷企業達2500多家。出版、發行、報業上市公司已達11家,淨融資240多億元,造就了一批市場主體和戰略投資者。
2009年是新聞出版總署確定的新聞出版改革主題年、攻堅年。針對新聞出版系統在思想觀念、創新意識、體制機制、行政管理能力以及隊伍素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出版單位沒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主體,計劃經濟體制下出版資源行政化配置造成的出版資源過於分散、結構趨同和地區封鎖,出版產業集中度低、規模小、實力弱、競爭力不強等突出問題,為進一步指導和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改革工作,新聞出版總署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據介紹,《意見》起草出臺歷時4個多月,數易其稿。《意見》共分6個部分,25條,提出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原則要求、目標任務,明確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工作重點,完善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政策保障。
大力培育一批現代出版傳媒企業
據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中提出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除推動經營型新聞出版單位轉制,重塑市場主體外,還包括推進公益性新聞出版單位體制改革,構建新聞出版公共服務體系;繼續深化公益性新聞出版單位內部管理機制、人事制度、勞動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活力,提高新聞出版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公益性報刊基本標准,適時公布公益性報刊名單;推進民族語言文字出版單位的改革工作,實施民漢語言文字出版分開,確保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優惠政策落到實處。
針對當前新聞出版領域的實際情況,《意見》提出,完成轉制的基礎上,推進聯合重組,加快培育出版傳媒骨乾企業和戰略投資者。聯合重組可以有4種方式:一個地方或中央一個部門所屬的多家新聞出版單位的聯合重組;業務相近、資源相通的新聞出版單位,按照優勢互補、自願結合的原則,跨地區、跨部門聯合重組;中央和地方國有出版企業對中央出版單位進行聯合重組;鼓勵中央部門和單位的新聞出版單位在財經、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領域牽頭組建專業性出版傳媒集團公司。
《意見》同時提出,要大力培育一批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的『專、精、特、新』的現代出版傳媒企業。國家將積極支持社會資本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參與出版傳媒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支持條件成熟的出版傳媒企業,特別是跨地區的出版傳媒企業上市融資。用3~5年時間,著力培育出六七家資產超過百億、銷售超過百億的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大型出版傳媒企業。
此外,《意見》明確肯定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是一種新興的文化生產力;鼓勵和支持它們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的領域;將它們作為新聞出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行業規劃和管理,引導和規范其經營行為;將積極探索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參與出版的通道問題,開展國有民營聯合運作的試點工作,逐步做到在特定的出版資源配置平臺上,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在圖書策劃、組稿、編輯等方面提供服務;鼓勵國有出版企業在確保導向正確和國有資本主導地位的前提下,與非公有出版工作室進行資本、項目等多種方式的合作。
在擴大對外交流,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方面,《意見》提出,要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出版傳媒企業,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出版版權交易平臺;在鼓勵版權輸出和實物出口的同時,鼓勵以政府資助方式進行優秀作品和著作的相互翻譯出版;鼓勵有條件的出版傳媒企業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到境外興辦報紙、期刊、出版社、印刷廠等實體,拓展國外和港澳臺地區市場。
優惠政策力保改革任務順利完成
據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保障改革任務的順利完成,《意見》提出更為有力的政策保障措施。在協調落實中央制定的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優惠政策的同時,總署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持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相關配套政策,制定和實施出版資源向出版傳媒企業傾斜的政策。
《意見》明確提出,對大型跨地區骨乾出版傳媒企業,在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數字出版等出版資源配置上予以傾斜,鼓勵其做大做強;支持大型出版傳媒企業在異地建立有出版權的分支機構,鼓勵其實現跨地區經營;對真正轉制到位的出版單位放開出版范圍、書號、版號等,支持其發展。
『關於這方面的支持政策,總署還將責成相關業務司盡快制定和出臺有關細則,讓出版企業能夠明明白白、實實在在地享受這些優惠政策。』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
針對保護合法的跨地區經營活動,《意見》明確要求,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積極支持出版傳媒企業跨地區合法開展經營活動,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優質服務。對於出版傳媒企業合法的跨地區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地區封鎖,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其進入本地市場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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