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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在三至五年內培育出六七家資產和銷售皆過百億的大型出版傳媒企業,這是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六日公布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明確目標。
《指導意見》指出,在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進程中,將推進重組,加快培育出版傳媒骨乾企業和戰略投資者。
按照該文件,聯合重組可以有這樣幾種方式:一是一個地方或中央一個部門所屬的多家新聞出版單位的聯合重組;二是業務相近、資源相通的新聞出版單位,按照優勢互補、自願結合的原則,跨地區、跨部門聯合重組;三是中央和地方國有出版企業對中央出版單位進行聯合重組;四是中央部門和單位的新聞出版單位在財經、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領域牽頭組建專業性出版傳媒集團公司。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要大力培育一批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的『專、精、特、新』的現代出版傳媒企業。將積極支持社會資本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參與出版傳媒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支持條件成熟的出版傳媒企業,特別是跨地區的出版傳媒企業上市融資。繼續深化發行體制改革,推動發行渠道資源整合,使國有出版物發行企業真正成為出版物發行主渠道。鞏固印刷復制業改革成果,大力提昇印刷復制業的科技含量,促進珠三角、長三角和環渤海等特色印刷產業帶建設,振興東部印刷產業,扶持中西部印刷產業的開發與崛起。
從政策保障上,將制定和實施出版資源向出版傳媒企業傾斜的政策。對大型跨地區骨乾出版傳媒企業,在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數字出版等出版資源配置上予以傾斜,鼓勵其做大做強。支持大型出版傳媒企業在異地建立有出版權的分支機構,鼓勵其實現跨地區經營。對真正轉制到位的出版單位放開出版范圍、書號、版號等,支持其發展。
同時,保護合法的跨地區經營活動。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積極支持出版傳媒企業跨地區合法開展經營活動,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優質服務。對於出版傳媒企業合法的跨地區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地區封鎖,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其進入本地市場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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