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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證監局了解到,當前全國一些地方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等媒體開展非法證券活動問題比較突出,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利益和證券市場正常經營秩序。
為維護天津證券市場正常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天津證監局已明確將整治網絡非法證券投資諮詢、非法證券委托理財活動作為近一階段整治非法證券活動的工作重點,將會同有關部門集中力量查處三類利用網絡等媒體開展的非法證券活動:
一是無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機構和人員,設立網站(包括冒用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名義設立名稱相近的網站),以虛假信息、誇大宣傳、承諾收益等方式,招攬會員或客戶,推薦股票、在線諮詢、代客理財,或者以營銷薦股軟件名義提供個股推薦等諮詢服務,以會員費、諮詢費、服務費或收益分成等方式直接或間接獲取經濟利益。
二是無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機構和人員,利用門戶網站、財經網站的論壇、股吧、博客、QQ群等網站互動欄目作為營銷平臺,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通過虛假信息、誇大宣傳、承諾收益等方式,招攬會員或客戶,推薦股票、代客理財或者營銷薦股軟件。
三是門戶網站、財經類網站、搜索引擎為非法證券活動提供網頁鏈接或者發布廣告,為非法證券活動提供傳播渠道和便利。
對於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特征明顯、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線索,將予以立案稽查,達到刑事追訴標准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背景材料
什麼是非法證券投資諮詢?其基本特征有哪些?
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是指有關公司或個人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擅自為證券、期貨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諮詢服務的經營活動。
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活動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1、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未取得行業主管部門(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批准,即未取得證監會的批文,缺少行政審批的法定程序。《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應當獲得批准的不僅僅是從事投資諮詢的公司,還包括從事投資諮詢的個人,兩者缺一不可,否則都應當視為非法證券投資諮詢行為。實踐中,可能出現具有證券投資諮詢資格的分析師在未經批准的公司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活動,這種情況仍然是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活動。2、非法證券投資諮詢為有償的經營行為。從事非法證券投資諮詢的公司或個人,往往以推薦股票為名,向投資者收取會員費、保證金、諮詢費等,或者約定從獲取的利益中分成的方式向客戶收取費用,是一種典型的經營行為。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的有關規定:『股票承銷、經紀(代理買賣)、證券投資諮詢等證券業務由證監會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機構經營,未經證監會批准,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以國家規定的形式明確了證券投資諮詢是一種經營行為。
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主要使用哪些手法誘騙投資者上當?
1、通過建立網站、博客、QQ群等招收會員推薦股票,目的是招收會員,收取會費。不少上網的證券投資者都有這樣的經驗,經常會在一些博客或論壇上看到某人自稱『股神』、『薦股專家』,有的博客發文聲稱,只要加入成為會員,就可以獲取具體信息;有的門戶網站出現招募廣告,聲稱只要成為會員,就保證收益達到相當水平;有的網站聲稱代客炒股,收益分成。典型案例是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的『帶頭大哥』案。
2、以出售炒股軟件為名實施非法證券諮詢。部分機構打著信息公司、軟件開發公司的旗號,以銷售所謂的『薦股軟件』從事非法諮詢活動。其基本做法是:以開發專業證券資訊產品為名,通過報紙、電臺、網站、現場營銷等方式,銷售『薦股軟件』。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諮詢服務,而是以銷售『薦股軟件』名義,將非法諮詢作為軟件的功能和後期服務,把高額的收費隱藏在軟件的銷售當中。
3、以代客理財的名義從事非法證券諮詢。不法分子往往宣稱推出了新的理財方式,會員無須繳納會員費,只要將自己的股票代碼及交易密碼告知公司的業務員,公司就可代會員進行股票買賣,盈利後按約定的比例收取諮詢費用。另外一種方式就是與投資者簽訂協議,由公司向投資者推薦股票,投資者自行操作,盈利後按約定的比例收取諮詢費用。
4、以私募基金之名從事非法證券諮詢業務。他們先在互聯網上設立公司網站,並組織人員搜集各大媒體公開的股票研究報告信息,同時在網站上設立股票行情即時分析業務吸引股票投資者。然後隨機給投資者打電話,稱是國內知名私募基金公司為廣大股票投資者提供免費證券諮詢服務。通過電話得知所聯系的投資者有意願獲得證券諮詢服務後,就反復向投資者推薦股票,收取服務費。
5、以證券投資講座、培訓會、研究報告會等現場宣講方式為名從事非法證券諮詢活動。這類非法證券諮詢活動通過網絡、散發傳單等方式發布有關講座會議信息,以增強投資者投資專業知識為名,在宣講的過程中騙取投資者信任,將其招收為會員,收取會員費並推薦股票。
投資者應當如何防范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活動,避免上當受騙?
1、中小投資者要有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和風險意識,不輕信所謂『內部消息』、『解套翻本』和『高額回報率』,不能抱『貪小』、『天上掉餡餅』等幻想,用良好的心態對待盈虧,用法制意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中小投資者不要輕易相信任何可疑網站、陌生電話、手機短信發來的投資理財廣告,不要隨便泄漏自己的家庭、身份及財務等相關基本資料信息。
3、有證券投資諮詢和委托理財意向的中小投資者,請先到網上搜索,或電話詢問證券監管機構,核實所托公司是否合法注冊、是否有經營證券業務的資質後再作定奪。
4、建議投資者走安全途徑,到正規的、合法的證券機構辦理相關證券投資諮詢和委托理財手續。
5、如發現有不良苗頭或者有犯罪嫌疑時,要及時向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報案,切不能因僥幸心理而錯失公安機關偵查破案良機。
6、中小投資者要多注意官方和新聞媒體的正確提示,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證券投資業務素質,自覺遠離非法證券活動,避免上當受騙後遭受損失難以追回,引導自己合法有序地進行投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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