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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6日從財政部獲悉,為貫徹實施《可再生能源法》,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戰略部署,財政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手出臺一系列政策,推進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城鄉建築領域的應用,實施我國的『太陽能屋頂計劃』。
初期將采取示范工程的方式,在條件適宜的地區,組織開展一批光電建築應用示范工程,以緩解光電產品國內應用不足的問題。
在經濟發達、產業基礎較好的大中城市積極推進太陽能屋頂、光伏幕牆等光電建築一體化示范;積極支持在農村與偏遠地區發展離網式發電,實施送電下鄉,落實國家惠民政策。
財政部將促進落實上網分攤電價等政策,將光電建築應用作為建築節能的重要內容,在新建建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城市照明中積極推廣使用。
中央財政安排專門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光電建築應用示范工程予以補助,以部分彌補光電應用的初始投入。補助標准將綜合考慮光電應用成本、規模效應、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並將根據產業技術進步、成本降低的情況逐年調整。
此外,財政部還將出臺政策鼓勵技術進步與科技創新,並鼓勵地方政府出臺相關財政扶持政策。
住房和建設部的工作重點將集中在完善技術標准,加強質量管理和光電建築一體化應用技術能力建設等方面。
財政部已出臺《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項目都可以獲得補助資金:單項工程應用太陽能光電產品裝機容量應不小於50kWp;單晶硅光電產品效率應超過16%,多晶硅光電產品效率應超過14%,非晶硅光電產品效率應超過6%。
2009年補助標准原則上定為20元/Wp,具體標准將根據與建築結合程度、光電產品技術先進程度等因素分類確定。以後年度補助標准將根據產業發展狀況予以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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