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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16日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商務部最近制定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將下放核准權限,僅保留對少數重大的境外投資的核准權限。
姚堅指出,近年來我國對外投資發展較快,2008年,全國對外直接投資已經達到了521.5億美元,同比增長了96.7%。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566億美元,同比增長39.4%,新簽合同額1046億美元,同比增長34.8%。今年1-2月份,我國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79.6億美元,同比增長24.8%。
近年來,我國企業對外投資合作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對外投資能力正在不斷增強,由傳統的綠地投資向跨國並購、參股和境外上市等多種形式擴展,投資的領域也由一般的加工制造業向資源開發、制造研發等眾多領域轉變,地域已經從發達國家和地區向發展中國家地區拓展。二是對外承包工程水平進一步提高,中國企業承接重大項目數量在不斷增加。目前最大在建項目金額達到60多億美元,領域已經從勞動力密集的房建、築路等擴展到電力、冶金、石化、通訊等資金技術密集型的行業。工程總承包已成為業務主流,我國企業也開始以國際通行的PMC(項目管理承包)和BOT(建設-運營-移交)等方式,承接國際市場大型項目。
實踐證明,對外投資合作為穩定外需、擴大內需發揮了積極作用。首先是拉動出口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帶動國內設備及原材料出口,也拉動了國內就業。二是增加了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由以往出口產品變為輸出資金、技術、商品和管理。三是在貿易順差較大的情況下,擴大對外投資,有利於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進一步擴大對外投資,對促進經濟增長意義重大。商務部最近制定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改革境外投資管理體制,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大力支持我國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與現行規定相比,新《辦法》主要有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下放核准權限。《辦法》規定,商務部僅保留對少數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資的核准權限,包括1億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資、特定國別的對外投資等。以2008年核准申請件數估算,將有85%左右的境外投資核准事項今後將交由省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負責。
二是簡化核准程序。《辦法》規定,對於絕大部分境外投資企業只需遞交一張申請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三是突出管理重點。《辦法》規定,商務主管部門主要對是否影響雙邊政治和經貿關系、是否損害國家經濟安全、是否違反國際義務、是否存在惡性競爭等企業的境外投資進行核准。境外投資經濟技術可行性由企業自行負責。
四是強化引導服務。《辦法》規定,商務部門要加強對境外投資的引導、促進和服務工作,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建設『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駐外經商機構及時提供諮詢和信息服務。建立和完善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等。利用多雙邊經貿磋商機制或投資促進工作機制,促進對外投資,與有關國家簽訂了雙邊投資促進保護協定和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加強政府間溝通交流,創造良好國際環境。
五是提出行為規范。《辦法》規定,企業應遵守東道國法律法規,承擔社會責任,依據自身條件、能力和東道國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
《辦法》體現了便利化、管理和服務相結合以及權責一致的原則。今後,商務部將繼續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及時調整完善《辦法》內容,不斷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支持企業更加積極穩妥地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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