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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昨天召開新保險法新聞通氣會,將於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保險法強化被保險人的權利,並拓寬了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
批准險資投資不動產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稱,新版保險法的一個重要亮點,是拓寬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渠道。在新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中,增加了『投資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投資不動產』的規定,刪除了原版本『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於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之條文。事實上在具體操作中,部分保險資金早已突破投資股票、基金的禁區。此次修訂後保險法是將近幾年國務院批准的新增投資渠道上昇為法律。
修訂後的保險法首次允許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據介紹,不動產投資規模大期限長,比較符合保險資金追求長期、價值、穩健投資的特點。放開該渠道可發揮保險的資本融通功能,支持國家經濟建設,並優化保險資產結構。
強化被保險人權利
為了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新修訂的保險法在諸多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昨天,保監會法規部楊華柏在與媒體溝通時表示,新修訂的保險法更多地保護了被保險人的利益。
『新版保險法的保險合同章節調整最多,更強調維護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稱,新版保險法首先將關於人身保險的規定放到首要位置:從原版第三節調整至新版第二節,並分別明確了不同業務的保險合同當事人或關系人與『保險利益』的關系。
明確保險保障基金用途
郝演蘇還表示,新保險法首次明確保險保障基金用途。為保護被保險人利益,新版保險法在第一百條中第一次明確保險保障基金的使用范圍:『(一)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濟;(二)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向依法接受其人壽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提供救濟;(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取消境內優先分保
此外,根據現行保險法相關條例,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優先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監管機構有權限制或禁止涉外的再保險分出和分入業務。新保險法刪除了上述規定,取消了境內優先分保。
目前,國內只有中國再保險集團一家中資再保險商,德國慕尼黑再保險、瑞士再保險、美國通用再保險等知名外資再保險商都取得在華營業牌照,在國內直接經營人民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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