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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下,工薪所得的費用扣除並沒有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等情況,對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階層來講,顯然不太合理。』鄭龍輝等8名省人大代表建議個人所得稅的征繳應該由個人申報轉向以家庭申報為主。
鄭龍輝等人表示,目前實行的『一刀切』的個稅征管模式,存在兩方面的缺陷:一是收入越單一的人繳稅越多;二是同樣收入的納稅人,其負擔不同,如贍養人口數、有勞動能力人口的就業等情況不同,而費用扣除額卻相同。
我國已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一個家庭贍養4個甚至更多老人的情況將越來越多。此外,征收個稅還應該考慮地區生活差異,將按月征收改為按年征收,設立家庭稅號由夫妻一方申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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