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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市物價局印發文件,公布了『涉及企業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目錄,其中包含全市各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非企業組織向企業收取的管理、交易、手續、代理等共39項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明確規定,目錄內39個項目收費在2009年內一律減半收取。
市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立即組織做好這項工作,對全市各涉企收費單位開展經營服務性收費登記備案審核工作,將於2009年2月底完成。同時各有關收費單位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公示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登記(審核)證》,亮證收費,自覺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
市物價局還要求,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加強對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督檢查,對不執行規定收費標准、不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等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確保減輕企業負擔的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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