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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被『卡奴』稱為霸王條款的信用卡全額計息制度將得到改善。
昨日,工商銀行宣布,從下月22日起,該行牡丹信用卡對客戶還款剩餘部分金額,不再收取全額計息,僅對未還款部分計算透支利息。工行也成為首家對信用卡還款餘額『松口』的銀行。而其他各家銀行未來是將選擇效仿,還是繼續堅持原有的不人性化的計息方式目前還不可知。
昨日,工行悄然在其網站掛出了調整信用卡章程的公告。按照工行的公告,該行信用卡新《章程》自2009年2月22日起正式實施,該行此前及此後發行的牡丹國際信用卡、牡丹貸記卡和牡丹信用卡均適用新《章程》。
記者注意到,這份最新的《章程》中最大的變化是在其有關計息及費用規定的條款。新《章程》明確規定,持卡人可按照對賬單標明的最低還款額還款。按照最低還款額規定還款的,發卡機構只對未清償部分計收從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的透支利息。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最低還款額的,則應支付所用款項從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還應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滯納金。
此前,該行對國際信用卡在內的牡丹卡實行的都是全額罰息制度,即只要有1分錢金額未還,就要對消費款全部從消費發生日起收取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
2004年底,本報曾獨家報道過,一位工行牡丹國際卡的用戶由於記錯了還款額,他在到期還款日之前少還了0.24元(事後纔發現)。就是這區區0.24元,工商銀行在他1月份的賬單裡按照全額(近4萬元)記賬兩筆共計853元的利息。
工商銀行新的計息方式更加合理和具有人性化,未來各家銀行將會逐漸效仿,如果其他銀行仍采用原有的計息方式,那麼其客戶可能會大面積流入工商銀行。
此外,工商銀行新章程中還增加了防止信用卡套現的條款。新章程規定:不得利用牡丹信用卡進行虛假交易等欺詐活動套取資金、積分、獎品或增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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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用牡丹信用卡1月1日消費1萬元,在2月25日還款5000元,按照原來的計息方式,張三應支付1月1日至2月25日按照1萬元計算的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及在2月25日之後按照5000元繼續計息。
按照新的章程,張三的1萬元消費中,5000元享受免息還款待遇,未歸還的5000元計息,也就是從1月1日開始,張三按照5000元本金計息,新方案將為張三節省140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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