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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媒體報道,引發全國乳業危機的三鹿奶粉系列案件有望於1月16日(本周五)一審宣判,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及其他高管將被追究相應刑事責任,而由三鹿奶粉案引發的民事賠償仍存在很大爭議。
德衡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律師張興寬對記者說:『按照目前檢方指控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田文華可能獲得的最高刑罰為無期徒刑,不過實際會判多少年尚不確定。』
根據我國刑法,對『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刑罰最高為『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兩倍以下的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去年12月31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當天庭審共持續了14個小時。除了即將宣判的刑事責任,三鹿及田文華還將面臨著民事賠償訴訟,記者了解到,目前相關部門還沒有對追究其民事責任立案。
『從今年10月開始接受各地三鹿奶粉受害者的授權委托以來,我們已經收到了200多份授權委托書,但是大部分受害家庭對賠償金額並不滿意。』受害方律師團成員許志永說。
作為受害方代理律師的張興寬也向記者表示,『在我代理的十幾宗三鹿奶粉受害者案件中,一起死亡案例已獲20萬元賠償』。按照一份初步賠償方案,三鹿對死亡患兒賠償20萬元,重癥患兒賠償3萬元,一般患兒賠償2000元。
去年12月24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三鹿集團的破產清算申請民事裁定書。就在三鹿申請破產的第二天,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援助律師呼吁,盡快在政府的統籌主導下,建立全國性奶粉受害者賠償援助公募基金,逐步解決本次毒奶事件受害者賠償及善後事宜。
據了解,三鹿破產首次債權人會議將於2月12日召開。在債權人會議上將審核債權人,清算債務人資產。在清償過程中,首先清償的是破產本身產生的費用,之後清償職工工資保險和國家稅費,最後清償普通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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