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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失業監督,北京今年將嚴格執行企業裁員報告制度。
昨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召開穩定就業局勢相關會議,提出為避免企業盲目裁員,裁員上報制度將嚴格執行。此外,2008年底到期的各項促進就業政策,如為招收失業人員的用人單位提供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等,今年將繼續執行。
企業裁員需提前報告,這一規定實際上在去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已經提及。
按規定,出現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企業——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如需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10以上的,用人單位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並將裁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方可裁員。
但就目前情況來看,企業裁員報告制度在全國絕大部分地區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還沒有體現出強制性。而對該制度如何在北京落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並沒有透露出更多信息。
據了解,從今年起,遼寧、湖南等地的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已相繼開始實行裁員報告制度,並選定企業對其進行監測。
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楊旭華博士表示,目前企業裁員報告制度在各地執行力度不一。北京在就業形勢嚴峻時期加強失業監督,有利於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她表示,目前北京企業裁員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方面:戰略結構調整、員工業績不佳及企業經營不善。在金融危機影響下,也不乏一些經營情況正常的企業,在理由並不充分的情況下裁員。
此外,金融危機造成了大量之前在海外投行或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回流』進京,對本地應聘者特別是應屆畢業生就業也造成了一定衝擊。
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北京城鎮登記失業率為1.82%,而今年的就業形勢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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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已過,又要下崗,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