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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財政部等五部門公布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的具體政策,昨天,記者從天津市有關交通規費征稽機構了解到,本市將繼續做好2009年1月1日前交通和車輛收費征收以及欠繳、漏繳交通和車輛收費的清理工作,確保應征不漏。另外,從即日起至明年元旦期間購買新車的車主,不必再繳納養路費了。
據介紹,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監察部、審計署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了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相關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本市沒有預征2009年公路養路費情況,因此,不存在全額清退的問題。不過,對於欠繳的養路費等,本市將會采取措施繼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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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橋費怎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