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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本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研發中心獲悉,為了保證首批公共自行車明年1月在本市試運營,與公共自行車配套的各項准備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目前,自行車租賃點外觀設計方案已出爐,而首批公共自行車也即將下線。
據介紹,現在自行車租賃試運營工作所需要的集成控制櫃、支持人機對話、已安裝租賃系統的電腦已經組裝完成,後臺數據庫正在進行最後的調試。公共自行車自動鎖及其他機械控制部分也將在近10日內生產完畢並進入調試和安裝准備階段。具有特殊要求的自行車的生產訂單已經下到生產線,近日首批公共自行車即將下線。
此外,研發中心已經完成了公共自行車相關的全套整體外觀設計。外觀設計包括自行車外觀、中心站點服務亭的外觀、服務指示標牌、租賃櫃員機的外觀等等。
日前,公共自行車租賃的相關報道刊登後,受到了廣大市民的關注,不少讀者紛紛致電本報希望了解更多的自行車租賃細節,其中諮詢押金及租車卡丟失後掛失的問題較為集中。今天,本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規則正式出臺,對大家關心的問題有了詳細解答。
租車先要辦理租賃卡
公共自行車租賃卡采取實名制,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賃卡時,符合條件的辦卡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證(無身份證可出示戶口冊),簽署公共自行車使用協議,並交納租賃卡押金15元,自行車租賃押金220元。在交納以上費用的同時,為使用方便,辦卡人根據自己的情況需向卡內預充自行車租賃費用,租賃費用的充值每次不低於30元,並以10元為單位遞增。公共自行車的租賃費預定為1.5元/小時。
根據公共自行車的使用情況不定期對特定人群或者對特定時間段進行價格下浮。
三種辦法防止丟卡帶來損失
在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中,為防止租賃卡丟失給用戶帶來經濟損失,研發中心采取三種有效手段。一是辦卡時給租賃卡設置密碼,即使丟卡也不易讓人破解使用。二是在租用公共自行車期間,如果租賃卡遺失,租車者應及時將所租用的自行車歸還至有服務人員值守的公共自行車服務點,將車交服務人員後由服務人員出具租賃卡遺失的相關憑證,並於7日後到公共自行車服務中心辦理補領手續。三是設置租賃卡有效期,如卡丟失,過期將不能再使用。租賃卡的有效期分為3、6、9個月,由市民自己根據使用情況確定,有效期到期,可以在公共自行車各充值點重寫。一般情況下,經常使用公共自行車的市民每1-2個月需要充值,所以,在充值時延長有效期是不會給用戶增添任何麻煩的。而縮短有效期是保證卡內資金(尤其是押金)安全的有效方式。
市民因任何原因不再使用公共自行車,可以到公共自行車服務中心憑押金收據、本人辦卡時的身份證辦理退卡手續,退還卡內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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