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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清纔
最近,有關燃油稅的各種說法層出不窮,幾時開征,稅率多少,油價是否同步降低、何時與國際接軌成了現在最熱門的話題。不過,今天我看到的一些觀點與我們每個人的相關度更高一些,就是『利益』問題。
關注點之一:中央與地方利益如何分配?
《北京商報》今天的一篇報道說,隨著國際油價暴跌,中國推進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預期驟然增強。不過,燃油稅究竟屬於國稅還是地稅,中央與地方如何分成,各部門之間的利益如何分配,營運車輛與家用車輛的征收標准如何區分等一系列問題仍然沒有定論。
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孫鋼表示,燃油稅改革難以實施的難點,實際上就是一個利益分配問題。因為過去的養路費等都是地方收入,地方可以自收自支。現在統一開征燃油稅以後,稅收收入怎樣合理分配成為地方政府最關心的一個問題。如果將燃油稅設在油品的出廠環節征收,燃油稅必然成為一個中央稅,中央將燃油稅收上來後再分配給各地,各地就擔心分配不公的問題。如果將燃油稅放在零售環節,燃油稅等於還是地方收,便可在一定程度上打消分配不均的擔心。
關注點之二:不要讓百姓成為最大的利益受損方
《中國青年報》今天發表的一篇文章表示,即將出臺的燃油稅改革,是各方利益博弈與妥協的結果,而燃油稅的繳稅主體——廣大車主幾乎沒有機會參與協商。各方如何進行利益分配我們也許管不了,但各方博弈不要以犧牲納稅人的利益為代價,不要讓百姓成為最大的利益受損方。如果燃油稅改革以政府獲取更大利益而告終,如果嚷嚷了十多年的『費改稅』實際變成了『費加稅』,老百姓怎麼會滿意?
文章同時表示,燃油稅改革不管如何改,都應當遵循一條基本原則—不增加民眾的負擔,不提高車主的總體(平均)用車成本。換言之,政府部門不應利用燃油稅改革謀取利益。
而《新聞晨報》的一篇評論則認為,缺乏民意的『燃油稅』毫無意義。燃油稅的合法性與合理性絕不會來源於極少數專家,而只能來源於多數的民意。若缺乏民意基礎,『燃油稅』了無意義。當務之急,國務院法制辦應及時啟動燃油稅實施辦法的行政立法程序,並確保立法博弈過程中民意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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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中央,在地方,最後纔是百姓~~~孟子的“民爲貴,社稷次之,君爲輕”的思想,何時才能實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