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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了解到,經市政府批准,本市決定調整非居民供熱價格。從2008年冬季采暖季開始,市熱力集團非居民供熱價格統一調整為30元/建築平方米、采暖季。
這次調整是根據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做好冬季供熱采暖工作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為部分緩解供熱行業因煤炭價格上漲帶來的成本壓力而作出的。
調整後,本市燃煤鍋爐(直供方式)非居民供熱價格統一為23.5元/建築平方米、采暖季,燃煤鍋爐(間供方式)非居民供熱價格統一調整為26元/建築平方米、采暖季。市熱力集團非居民供熱價格統一調整為30元/建築平方米、采暖季。
另外,本市非居民熱計量收費基本熱價調整為18元/建築平方米、采暖季,計量熱價保持0.16元/千瓦時(44.45元/吉焦)不變。
據了解,中電國華北京熱電分公司、華能北京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京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北京高井熱電廠等熱電廠燃煤機組采暖用供熱價格統一調整為33元/吉焦。而蒸氣價格執行市場調節價,由供需雙方根據市場情況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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