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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9.19』救市行情從終點回到起點,大小非問題再次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有越來越多的投資者認識到大小非問題對中國股市的危害。如何解決大小非問題成為A股市場必須面對的問題。為此,有人提出『用優先股化解大小非』的思路。
實際上,早在1998年、1999年中國證券市場第一次討論國有股減持問題的時候,用優先股解決國有股減持的思路就被提了出來,但這一思路當時並沒有被采納。因此,如今再次提出用優先股來化解大小非,同樣還是行不通。
首先,是涉及大小非的利益問題。大小非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一個利益問題。作為優先股固然可以每年從上市公司獲得固定的收益,但這份固定的收益卻是相對有限的,遠不如從大小非直接上市流通中獲得的利益多。因為大小非一旦上市,少則可以獲得幾倍的收益,多則可以獲得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益。面對如此懸殊的利益差距,大小非怎麼會願意轉化為優先股呢?
其次,是涉及股改契約問題。自2005年以來,中國股市進行了全面的股改。在這次股改中,大小非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了相應的對價,因此而獲得了大小非上市流通的權利。如果要將大小非轉化為優先股,此舉不僅有違當初的股改契約,而且股改時大小非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該如何善後又是一個問題。
此外,也是至關重要的一個問題,那就是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問題。如果將大小非轉為了優先股,這自然涉及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問題。因為根據規定,優先股是沒有表決權的——除非涉及優先股贖回等特別議案。沒有了表決權,自然也就沒有了控股權,這不僅控股股東一千個、一萬個不答應,而且也不利於上市公司本身的穩定發展。
正是基於上述分析,用優先股來化解大小非是行不通的,解決大小非還必須尋找另外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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