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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商務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1部委聯合發布了7部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專項規劃。其中提出,我國將投入大約1200億元資金,用3年左右的時間,恢復重建汶川地震災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並通過嚴格執行強制性建設標准規范和各行業建設標准,提高抗震設防標准和建築質量,將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眾最放心的建築』。
根據專項規劃,國家將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四川、甘肅、陝西三省處於極重災區和重災區的51個縣(市、區)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工作,保證災區人人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務,公共服務設施條件、災區群眾享有的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高於災前水平。
發改委有關方面人士指出,《規劃》的發布實施,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公共服務設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繪制了藍圖、提供了依據,對盡快恢復災區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文化、文物保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體育、社會福利、就業和社會保障、基層政權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正常運轉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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