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價格聽證會上消費者代表須佔四成』,這是剛剛通過的《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中頗為搶眼的一條,和征求意見稿中『消費者代表須1/3』的規定相比,2/5的比例顯然是『進一步』提高。不過,也就在聽證辦法出臺的同一天,我們看到了如下報道:鄭州天然氣調價聽證會征集13名消費者代表和10名旁聽代表的報名結束,從16日報名開始到21日報名終了,總共纔有20多人報名,幾乎『挑無可挑』。
聽證會對消費者代表是『越來越需要』,可消費者們卻越來越沒有興趣跑過來『投票』,個中原因無非是現在的聽證會硬傷太多,而消費者代表能投的,幾乎就是贊成票。
在對價格聽證會的眾多報道中,如下情形我們經常看到:比如所謂『方案』,只有一套,內容『漲價』,您去聽證只會有一種感覺,即『都是定下來的事了,聽完就拉倒』;又如『方案』倒是有兩套,一套漲多,一套漲少(或一套定價高、一套定價更高),這樣的設置跟賣面條的老板問您『湯裡是加一個雞蛋還是加兩個雞蛋』一樣疑似圈套,最終結果當然只有一種,即以壓倒性多數『選擇漲少』,至於該不該漲、價該不該定這麼高之類的統統沒人知道;再如聽的時候說的很好,可執行的時候又是另一套。近期有報道,年初廣州市的交通卡價格聽證會上就曾通過『刷卡8折優惠』這條,結果到了近日實施的時候這條卻悄無聲息地被取消。
如此這般時間長了,消費者自然會送給聽證會『漲價會』的綽號,當然也不會有太多人願意過去跑這個窩心的龍套,而有關部門在價格聽證的流程上似乎也越來越大膽、越來越『潦草』。據媒體報道,近日鄭州召開集中供熱價格聽證會當天,就有市民對顛三倒四的程序提出強烈質疑:9月27日供熱企業纔向物價部門提出調價申請,而9月21日物價局就已經『先知先覺』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了要開供熱價格聽證會的消息,物價局的成本監測所更搶在9月26日就『超前』做出監審報告,證明調價合理。如果聽證會遵循著這樣沒有邏輯的邏輯,『寧願錯漲一千次,也不能漏漲一次』,這聽證會還有什麼可聽?
聽證會需要消費者代表,不是為了單純滿足聽證會的合法性。而要讓消費者願意去『聽』,首先這聽證會就要有的可『聽』:要提供成本報告、可供選擇的方案起碼要有幾套,而且這些方案還不能糊弄人、不能換湯不換藥;其次是這會不能只讓人『聽』,消費者代表不僅有權說這些方案這個好或者那個好,更有權說這些方案哪個都不好,哪裡需要改、改多少。媒體有權對聽證會上的爭議、質疑、意見加以報道。發一紙公告、搞一次聽證會、拍一陣巴掌就壓倒性通過的聽證時代應該終結了;最後是這會不能『聽了白聽』,聽證會上通過的東西,尤其是公共福利,不能說抹掉就抹掉。也只有這樣,纔會有人願意積極踴躍地去報名當代表。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