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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2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鑒於銀行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日益突出,銀監會已於近日發布《通知》暫停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此項業務。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銀行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的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信息科技系統風險及客戶適合度評估不足風險日益突出,市場需要進一步規范,銀監會將研究制定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此業務的相關管理辦法,而在相關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開辦或變相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
銀監會要求,此前已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的銀行,不得再向新增客戶提供此項業務,不得再向已從事此業務客戶提供新交易。同時,銀行還要在《通知》下發5日內將已從事此業務客戶數量、保證金總額、交易頭寸總額、客戶總體盈虧狀況及采取的風險管理措施等情況報送銀監會,並在此後將上月情況每月報送,直到已從事此業務客戶完全結清交易倉位為止。
另外,對於已在銀行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的客戶,銀監會也在《通知》中建議,適時、及早結清交易倉位。
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是指銀行向投資者提供的具有杠杆交易性質的外匯交易業務,即投資者實際投資一定數量資金作為交易保證金後,便可按一定的杠杆倍數將保證金金額進行放大,從而使實際進行的外匯交易的合同金額超出投資者實際投資的交易保證金金額。
在發達的國際市場上,普遍認為外匯保證金交易投機性很強,屬於高風險產品。通常境外銀行開辦此項業務的杠杆倍數一般為10倍左右,而目前境內的銀行則大都在10倍到20倍以上,有的甚至達到30倍到50倍,遠超過國際上普遍可接受的杠杆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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