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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7日宣布,為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於2008年6月15日和25日分別按0.5個百分點上調。
存款准備金率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通常是指中央銀行強制要求商業銀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動性。
這將是我國今年以來第5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上調後,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達到17.5%的歷史高位。
央行同時宣布,對於此次准備金率的調整,地震重災區法人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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