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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最終選擇什麼方式來安度晚年,往往並不取決於其個人的一廂情願,而主要決定於他年輕時所作的努力,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一定要趁年輕時及早安排好自己以後中年、退休後的生活規劃。比如,在健康保險的規劃上面,及時購買適量的重疾險和醫療險必不可少。目前國內的健康險主要有醫療險和重疾險兩大類,兩者在保障功能上都比較專業。
醫療險和重疾險有何區別?
醫療險和重疾險在本質上有著很大的區別。醫療險是指為病人提供因治病而產生一些相關費用的保障。一旦住院或手術,在保額范圍內,對這些費用的賠償多采用實報實銷的原則。
重疾險則是為保障某些約定的重大疾病帶來大筆費用支出的風險,避免因患重疾而給家庭經濟帶來沈重打擊。重疾險一般都采用提前給付的方式進行理賠,即被保人一經確診罹患保險合同中所定義的重大疾病之一時,保險公司就立即給予一次性支付保險金額,不存在實報實銷的情況。
兩類產品都有局限
其實,仔細研究目前近千種的各種健康險產品,不難看出,目前的兩大類健康險產品都存在著一些問題和缺陷。
1、保障功能單一
目前的健康險主要包括醫療險和重疾險兩大類,兩者在保障功能上都比較專業,但是就消費者的現實需求來說,兩者都存在缺陷。
醫療險通俗地理解,就是針對具體的醫療責任給予一定的報銷。醫療險又分為消費型醫療險和儲蓄型醫療險。消費型醫療險保費較低,但需每年續保,手續麻煩,而且年齡越大保費越貴,投保年齡還有限制。
比如60周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其實正需要醫療險保障,但目前反而不能投保。同時,消費型醫療保險與社保掛鉤,通常以社保的標准界定賠付,限制很多。而儲蓄型的醫療險保費較高,雖然報銷相對自由,但是通常只有住院責任,對於人們更為頻繁的門急診費用則涉及較少。
重疾險通過高額給付,能補償投保人因治療重疾帶來的經濟損失,及後期的身體恢復等所需費用。但是,重疾險只在發生大病或死亡後纔能給付,如果老年時期沒有得大病,資金幾乎就是不能流動的『死錢』,無法應對住院門診等日常治療需要。其中消費型附加重疾險通常都是定期(5年、10年或20年)的,不保終身。
2、保障范圍狹窄
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社會醫療保險具有極強的公益性,目前正在實現『低水平』的『廣覆蓋』,但其報銷限制卻非常多。目前的商業醫療保險多和社保對接,即使作為被保險人醫療費用的補充,也還是有限范圍內的補充,更難成為醫療保險的有效延展,難以滿足多元化的醫療補償需求。
好在一些公司正在嘗試突破醫保的保險范圍,推出能滿足投保人多元需求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比如太平人壽的『高診無懮』終身醫療保障計劃,還有太平洋安泰的『附加住院補償保險』,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限制,能比較全面補償社保內、外的醫療費用。
3、設計理念脫離國人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和消費心理
醫療的保障和重疾的保障,是完整的健康保障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以目前的產品來看,消費者如果要兩者兼得,則需要購買兩份主險,或者進行主險和附險的組合。
如果兩份主險都買,難免增加消費者的經濟負擔;如果以主險搭配附險的方式購買,對於消費型的那部分,消費者心理上難免會有『白花錢』的顧慮。所以,目前健康險產品的設計思路並不符合國人的實際消費能力和消費心理。另外,由於保障范圍狹窄,很多超出社保范圍的項目和支出,在商業健康險的范圍內還是得不到解決,造成理賠糾紛增多,而且大部分的負擔最終還是要落在消費者的身上。
目前,保險行業內已有公司對現有的健康險進行了原創性的變革,提出了『重疾+醫療』的全能健康險概念,通過進化和解凍的方式,能夠盡量滿足人生不同階段的健康保障需求,對於現階段的市場不失為一種理想的解決方案。
打通『重疾』和『醫療』壁壘
由於年齡的不同,其實人們對於重疾險和醫療險的需求是不一樣的。比如,年輕人,身體好不常得病,偶爾小病自己和社保完全可以應付。他們缺乏抵御大病的能力,一旦患上大病,未來就會受到嚴重的影響。所以,年輕人最應該擁有的是大病的保障。
中年人,身體狀況有所下降,有一定的經濟儲備,但是抵御大病的能力還是比較弱,最需要的仍然是重大疾病保險,以避免因患大病使家庭在經濟上陷入困境。
數據顯示,60歲或65歲以後花費的醫療費用,大概佔人一生醫療費的一半。相比年輕人群,人到老年,就醫頻繁,醫療費用普遍偏高,這時雖有一定的經濟儲備,但經濟來源畢竟有限,在這個階段,醫療費報銷保障往往有時更為必要。
正因為如此,目前市場上出現的號稱『全能型』健康險的產品理念,其實就是根據人生階段的不同需求特點,打通了重疾險、醫療險之間的轉化通道,讓被保險人在關鍵時刻能夠同時擁有全面的健康保障。
這個進化的規律是:在被保險人66歲之前,全能產品以重疾險的形式提供三項保障,包含重疾保險金、身故保險金和高度殘疾保險金。
66歲保單周年日以後,產品昇級進化,既可以當醫療險又可以當重疾險,同時也有人身高殘保障,這意味著投保人到了這個年齡段後,通過一款產品,既擁有重疾保障又能擁有醫療保障。
在被保險人100周歲之前,如果發生重疾、身故或高殘,可一次性得到高額賠償;而如果發生醫療費用支出,則以賠付醫療保險金的方式解決高齡被保險人日常醫療的費用需求。
『全能』的其他體現
1、報銷限制減少
以往的醫療險賠付大多參照社會基本醫療制度,對被保險人的診療過程有諸多限制,如,用藥要求、自付比例、高端檢查項目等。全能產品可以實現在保單可賠額度內,無論是去醫院,還是在藥店,客戶可以自己決定去哪裡看病;無論是多是少,客戶可以自己決定花多少錢;無論是今年還是明年,客戶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時候花錢;無論是住院還是不住院,客戶可以自己決定以什麼方式進行治療。
2、保額逐年遞增
『保額遞增』的設計還增加了全能型保險的性價比優勢。如保單生效已滿兩年的,自第三個保險單年度開始,至被保險人64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逐年遞增,遞增額直到保險金額的50%為止。
3、保單越來越通俗化
保險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保單條款中往往含有很多保險責任、醫學及法律專業術語,受過專業保險產品教育的專業人員都不願意研讀保險條款,投保人更是對著長篇大論、晦澀難懂的保險條款心有餘悸。
全能健康險產品保險條款非常簡單,一般只有一頁紙內容,簡潔清楚,一目了然。客戶很容易理解自己得到的保障利益和應承擔的義務。相比動輒四五千字,術語、概念、公式繁多的保險條款來說,全能產品的保單通俗化工作又前進了一大步。
案例展示:
Tony在29歲的時候,如果他選擇投保了一款名為『喜康人生』的全能健康險產品,那麼,他年繳保費為4960元。這是一款純保障型產品,保單生效後,他馬上就可以擁有10萬元的重疾、人身、高殘三項保障。有了這些保障,Tony就可以放心去打拼事業了。
投保第三年開始,Tony的保單開始每年自動遞增5000元保額,一直可以增至15萬元保額,從而保障Tony不用為以後醫療費用的上漲而擔心。Tony66歲以後,每年均可獲得1.5萬元的醫療保險金用於就醫治療,總共可以獲得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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