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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凌晨4時41分,T195次北京至青島四方的列車與5034次煙臺至徐州的列車在山東省淄博市周村附近相撞,造成70多人死亡,另有400多人人受傷。
一個星期之後的5月5日上午9點10分左右,上海市楊浦區鬧市地帶黃興路國順路上,一輛842路公交車突然起火燃燒,事故造成3死數人重度燒傷,另有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傷。
最近一段時間,這樣的意外事故屢屢發生在我們的周圍。除了令人對那些瞬間不幸逝去的生命扼腕嘆息,也再次讓我們敲響了安全保障的警鍾。
『我正考慮是不是要加買一些意外險。』一位朋友前幾天碰到記者時如是說。他是家裡的頂梁柱,可愛的兒子今年纔兩歲。
的確,除了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意安全問題,增加自我保護意識外,意外險也可以作為應對這些風險事故的一道經濟上的防護牆。
哪些保險可保意外傷亡?
那麼,面對火車事故傷人、公交汽車爆燃、自燃等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事件,哪些保險可以提供責任保障?
從大類上來說,人身險裡面的各類壽險和意外險,都可以對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進行賠付。而如果因此產生醫療費用,則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進行相對應的理賠。
具體來講,各類壽險(包括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定期壽險等各種形態)因為必定含有『身故保障責任』,部分產品還含有『殘疾保障責任』,因此,不論什麼原因,也就是不論是疾病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或殘疾,都可以給付保險金。當然,由於不是所有的壽險產品都提供殘疾保障責任,因此如果在交通意外事故中致殘,能不能拿到保險金,關鍵還是看條款裡有沒有這一項殘疾保障責任。
如果是購買了人身意外險,那麼因為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當然也可以依據損傷程度,獲得相應保障責任范圍內的保險金。
如果是在這樣的意外事故中受傷,然後被送往醫院救治,產生了一定的醫療費用,那麼能否通過自己購買的商業醫療保險獲得賠償?這要看具體情況而定。比如,你購買的意外險中附加了意外醫療保險,那麼不論是門急診還是住院費用,都能得到不少比例的賠償;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後住院治療了,那麼平常購買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或津貼類保險應該也能發揮作用;但如果你受傷後僅僅在門急診作了處理,而購買的僅僅是住院醫療費用或津貼類保險,那就基本沒理賠機會了;如果你是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而沒有普通的醫療費用類保險,對於交通事故受傷可能就沒多少功效,但如果因為事故導致重度昏迷等符合重疾險合同中對於『大病』定義的狀態,則可以獲賠。
交通多倍給付型意外險更有針對性
由於我們的投保目的在於更多地防范交通意外事故導致的傷害事件,為此,如果我們在購買意外險時,選擇乘坐交通工具時可以多倍給付的產品,則顯出更有針對性的保障效果。
特別是經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人士,選擇有公共交通工具多倍給付條款的險種,顯得更劃算。目前,友邦、太平洋、中國人壽、海爾紐約人壽、生命人壽等大部分公司都有這樣『交通工具多倍給付』的人身意外險種。這類產品,既能保障日常任何意外狀況下的傷害,又能在公交事故中給付更多倍數的賠償。
再具體點看,現在有些產品除了保障飛機、輪船、火車和汽車等公交工具外,還有保障輕軌和地鐵的,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在具體選擇時,主要是比一比保障范圍、保障額度和保費價格。同時可以特別留意一下免責范圍。
如果已經購買了不少額度的普通意外險,那麼可以加保一些單純的交通工具意外險。這類產品保障范圍比較窄一些,對日常普通意外傷害事故不保障,僅對乘坐公交工具時的意外做保障。
上下班途中事故可申請工傷保險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如果是類似遭遇上海842公交車爆燃事故的乘客一樣,是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機動車意外傷害事故,那麼應該可以申請工傷保險的賠償。
通常,我們所在的企事業單位都會幫助員工繳納法定的工傷保險(『四險一金』中的一塊內容)。
根據勞保部門相關解釋,不論是職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還是職工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都可以算作『上下班途中』。
而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工傷條例》第14條第六款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
那麼這樣一來,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遇到機動車意外事故,那麼應該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比如,受傷治療期間的所需的掛號費、診療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等可以在社保醫療范圍內全額報銷。伙食補助費可以申請一部分。如果因工傷致殘,根據不同等級,可以申請不同額度的一次性補助津貼;如果因此死亡,家屬可以申請一次性補助金和喪葬金等。
還需要提醒的是,由於『生命無價』原則,社會保險性質的工傷保險待遇所提供的傷殘或死亡補助金,與在商業保險公司購買的人身保險理賠金並不衝突,兩者可以同時支出賠償。只不過在醫療費用保險方面,可能會存在『不得重復理賠』的問題。
相關鏈接:4•28交通事故的保險理賠和服務狀況
根據中國保監會公布的數據,截至5月7日,全國范圍內已確認144名傷亡人員投保。其中,死亡36人,受傷108人。估損約為677.77萬元,已賠付93.5萬元。其中,死亡人員保額322.3萬元,已賠付76萬元;受傷人員保額355.47萬元,已賠付17.5萬元。投保人員當中,36人保險到期、保單失效或無保險責任。目前各保險公司的理賠工作仍在進行中。
在4•28山東火車事故受傷人員中,有一名海爾紐約人壽的客戶。該客戶在現場緊急撥打了海爾紐約人壽的求援電話,該公司的客服人員立刻通過其合作伙伴——國際SOS救援組織在淄博的醫療小組趕赴醫院,與報警中心的醫生一起時刻監控該客戶傷情。根據該被保險人的傷情,海紐的客服人員為其提供了醫療轉運方案建議,將通過專業的醫療轉運隊伍將客戶轉運至青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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