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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建築能耗約佔全社會總能耗的1/3左右。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這個比例還在不斷上昇。中國的建築能源使用僅僅是歐洲國家的一半。自4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節約能源法》規定,新建房屋須有節能措施、保溫工程;公共建築應實行室內溫度控制;集中供熱的建築分步驟實行供熱分戶計量收費。
我們國家北方地區現有建築要進行計量改造的市場容量非常巨大,預計超過2000億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日前表示,這不意味著老百姓要掏2000億元錢。從技術上看,主要是安裝熱分配表,這樣對原有管道不需要進行改造。從機制上,我們推行能源服務公司的模式,也就是說,這個小區要進行計量的改造,就請一家能源公司來,能源公司提供改造的費用、改造的技術、改造的裝備。改造好了以後,在一定的年限內,比如10年內,節能的效益及節省下來的供暖費用,部分返還給這個能源公司。10年以後,這個能源公司就退出了,這樣用戶只花很少的錢或者是不花錢就能夠達到節能的效果。(人民日報4月2日)
這是一件看起來很美的事情。節能,一美也。2000多億,國家不用掏錢,二美也。老百姓也不用掏錢,三美也。能源公司掏錢,只賺取一部分節省下來的供暖費用,10年以後就退出了。那以後節省下來的費用就是咱老百姓的了,四美也。
現在,一聽到美好的事情,我就激動得哆嗦,知道天上又快掉下餡餅了,只要張大嘴接著就行。可是,興許是年歲一年比一年大的關系,激動得哆嗦往往轉瞬即逝,繼而想到一些令人難以可持續激動的現實。
比如說,『10年以後,這個能源公司就退出了』的說法,就難以說服人。我們憑什麼相信能源公司10年以後會退出呢?就憑一位官員的一句話?記得當初各地修建高速路時,也是說的『貸款修路,收費還貸』,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文規定,已經還完貸款的公路停止收費。到頭來,有幾家高速公路公司還完貸款停止收費了?豈止不停止收費,還紛紛變成上市公司,經地方政府批准再收幾十年了。假如能源公司將來賺錢賺上癮了,10年後不退出,地方政府再批准多收幾十年,老百姓咋辦?
或許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據說,有一種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這是國際上比較先進的市場化節能運作方式:節能公司不僅提供能源診斷,還提出改造方案,提供自行融資改造等一攬子服務,最後從節能效益中分成。在我看來,凡是國際比較先進的市場化運作方式,無論是節能,還是節什麼的,越先進越不容易在我們這裡通行。原因無它,司法等方面不配套。比如說,讓節能公司提供能源診斷,還提出改造方案,還提供改造資金,一直到改造、收費,結果會是什麼樣子?一定是樓都沒了,他的錢還說沒收回來呢。公立醫院看病貴就是前車之鑒。由它診斷、由它治療、由它賣藥,還由它自收自支,最後就變得一個感冒讓老百姓都快看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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