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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稱:玖龍紙業是『港企之恥』
近日,一份由香港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SACOM)、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及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發表的《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業內地血汗工場報告》,揭開了5家港資企業在內地工廠涉嫌違反《勞動合同法》。其中,由前女首富張茵掌控下的玖龍紙業(2689.HK)更被指為『港企之恥』。
玖龍紙業被指『港企之恥』
根據報告披露,SACOM的調查員在初步調查時,發現玖龍紙業內地工廠員工的『勞動條件特別惡劣』,所以特別深入調查。而觸目驚心的調查結果,使調查員做出了玖龍紙業是『名副其實的港企之恥』的結論。
此前,這家港企以其董事長、前女首富張茵而聞名。彼時的張茵,以白手起家的創業經歷和榮膺中國首位女首富的榮耀而備受矚目。此後,雖然因股價暴跌,她丟掉了首富位置,但仍以其在公開場合的言論而備受輿論關注。
今年兩會期間,以全國政協委員身份出席的張茵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一個國家如果沒有貧富懸殊的話就不會富強』。在就新《勞動合同法》發表意見時,她表示,『新法過於保護勞工,企業就很難運作了』,建議『取消簽訂無限期合同一項』。
報告『要求張茵引咎辭職』
SACOM表示,根據調查,5家港資企業都被發現有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
因此,報告提出要求:玖龍紙業立即公布其工傷事故數據和詳情,改善安全健康條件;要求張茵立即引咎辭去全國政協委員職務;希望個人和機構投資者以沽出和拒絕購買玖龍紙業股票等方法,向該企業施壓;希望玖龍紙業的主要投資者和重要客戶,立即向玖龍紙業施壓,以改善其勞動條件。
玖龍回應:他們是炒作,歡迎記者監督
昨晚10時15分左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終於聯系上張茵秘書趙先生,他表示,SACOM的報告所說的情況在玖龍紙業是不存在的,歡迎記者監督。另外有兩家被指企業對此未予明確回應。
玖龍:情況不是這樣的
以下是記者采訪趙秘書的實錄。
記者:SACOM所發布的調查報告指貴公司在東莞廠、太倉廠存在員工工作環境差、待遇差等諸多問題,你們是否了解?
趙秘書:目前我還沒有看到他們的報告,但是他們所說的情況在我們的工廠是不存在的。
記者:報告說員工在充滿粉塵的環境中工作,經常發生工傷事故。
趙秘書:我們的設備是相當先進的,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記者:報告稱工人的待遇也相當差。
趙秘書:我們的工廠一直嚴格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工人的待遇一直都是不錯的。你是在哪裡看到的報道?
記者:是由香港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發布的調查報告。
趙秘書:他們是想炒作,我們歡迎記者來我們的廠參觀,明察暗訪都可以,絕對不會出現報告裡的情況。
鴻興:其間『存在誤會』
SACOM的報告披露後,記者聯系了數家被指公司。
鴻興印刷集團有限公司則表示,他們已經對這件事情了解清楚了,表示其間『存在誤會』,並『掌握了大量材料』。但是由於公司負責此事的黃副總出差在外,故無法給予詳細回復,但會盡快給予回應。
德林國際則表示,公司一直遵守勞動法,不清楚有關的指控有何依據。
報告關鍵詞·斂財
出工傷事故無辜工人也要受罰
中國法律規定,工傷事故賠償完全是僱主的責任。然而,玖龍紙業的做法不單完全違背上述原則,更強迫其他無辜工人因工廠出現工傷事故而繳付巨額罰款。有一名司機就因工傷事故,7年裡被罰了二三十次。
以東莞玖龍今年2月7日凌晨3時生產部的工傷死亡事故為例,受訪工人從工廠通告得知,因該次工傷事故,罰了廠務副總3000元、經理2000元、值長1000元、班長1000元、普工罰款不詳。一受訪工人稱,每次出現工傷事故,同班的其他工人通常會被罰款300元至幾千元,同時工傷受害者也可能會被罰,受罰范圍視不同部門的處理方法。
玖龍廠的一個班有20至50人不等,以出現一個工傷事故罰300元計算,玖龍廠可以因一個工傷事故『賺』6000至15000元。若出現工傷死亡事故,罰款會更多。
在玖龍廠的《員工手冊》上,洋洋灑灑約有15頁是說罰款的,共有87條罰款條款。
報告關鍵詞·停工
去年12月東莞廠發生停工事件
玖龍紙業於停工事件發生後宣稱,此事『約有數百人』參與,『事件起因源於早前有謠言指玖龍紙業將調低臨時工人工資,甚至有傳言指臨時工人將被解僱,因誤傳錯誤訊息使員工誤會而觸發事件。』
而多名受訪工人表示,從去年9月開始,原料部的『臨時工』被減薪200元,10月被減500元,兩月共減700元。受訪工人估計,那是由於新的《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工廠想將大部分工人轉為『勞務派遣工』,以減少新的《勞動合同法》對公司用工的限制,於是以大幅減薪及降職的方法,迫使工人自己辭職──連工廠辭退工人的賠償費也可省去。去年11月開始,工廠要求『臨時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合同上寫明工資只有960元,比玖龍正式工人的1500元、1700元少了約四成,他們非常不滿。同年12月13日,由職長帶頭發起停工,聯合所有『臨時工』共2000多人,在玖龍門外停工堵路3天。
報告關鍵詞·用工
工人不清楚工資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東莞廠:『輔助工』全年無休假
東莞廠約有工人9000人,男工佔90%。2008年前,其中有約3500人是長期的『臨時工』,主要在原料部工作。原料部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工序,並不屬於『臨時』或『輔助』性質。
自2007年12月停工事件後,原料部招聘的新員工(稱為『輔助工』)都和南方人纔市場和廣州紅海勞務派遣等勞務公司簽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於是,以後在玖龍東莞廠原料部工作的,都是勞務派遣的『輔助工』,不被當成正式工。
玖龍廠不與『輔助工』簽合同,『輔助工』不能住工廠宿捨,全年無休假,但對他們的管理權還是在玖龍廠手上──玖龍廠還是有權罰款。
太倉廠:工資被扣押約一個月
太倉廠約有工人6000人。2008年1月1日起,太倉廠新招進來的原料部工人,都是和昆山的思拜克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派遣工』享受醫保等待遇,加班費基本上按勞動法來算,平時不加班,周末兩倍工資。不過,法定休假日並沒有3倍工資。
太倉廠不論正式工還是『派遣工』,工資都被扣押約一個月,而且沒有明細工資單,受訪工人都表示不清楚工資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報告關鍵詞·歧視
工廠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
原料部工人需直接用手接觸沒有經過任何消毒處理的進口廢紙;原料部車間粉塵很大,但工人只獲發普通棉口罩;揭面紙工人直接用手將廢紙泡在水中,工人的手都發炎膿腫。
東莞廠不會提供勞保用品如手套、帽子、鞋子、防護眼鏡。工人有需要的話,要自己買。需接觸粉塵及化學用品崗位的輔助工,沒有被安排進行定期的身體檢查。
工廠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工人體檢,需自付約50元體檢費。
進廠不招未婚女工。受訪工人說那是因為避免支付有薪產假。
宿捨收租3元/平方米,一間房要120至200元,比工人外面租房貴兩倍。食堂每餐6至7元,比其他同區工廠食堂貴3倍。有自己的發電廠,仍收工人電費。
工人出廠須經保安員搜隨身物件,否則會被罰款。
工人間嚴禁討論工資情況。
報告關鍵詞·事故
工作環境危險,工傷事故常發生
『月月有工傷,季季有人死』
受訪工人稱東莞廠工作環境很危險,工傷事故常有發生。當地玖龍工人都流傳一句順口溜:『月月有工傷,季季有人死。』受訪工人說:『原料部叉車撞到人、鐵絲刺傷人;生產部機器壓死人、造紙機卷進人、貨物砸死人,很恐怖!』
受傷工人被送去麻湧醫院,該院的外科部和骨科有很多玖龍的工傷工人。調查員在麻湧醫院發現,每層樓都有兩至三名保安。如要進入,必須清楚交代找哪個病人、病房、床位,纔准進入。
大年初一凌晨一男工被砸死
今年2月7日(農歷大年初一)凌晨3時,生產部仍然要加班,工人將一卷卷成品的大紙,從二樓吊到一樓。在運吊過程中,機器的鋼管可能因負荷過重,突然斷開,成品紙及卷紙筒的鐵皮從二樓高處掉下,壓死一名男工。
報告關鍵詞·罰款
同事上班睡覺不舉報罰500元
東莞廠:不從東大門進廠罰300
輕微違紀每次罰款300元,滿6次開除。輕微違紀情況有40多條,包括工人不按規定從東大門進廠、坐車插隊、進廠不戴廠牌、亂丟垃圾、不戴勞保用品、遲到半小時、忘記刷電子卡、上班吃零食等。
一般違紀第一次罰500元,加警告處分,取消當月獎金;第二次罰1000元,加記過處分,取消年度調薪資格;第三次除名。一般違紀包括上班睡覺或發現別人上班睡覺不舉報、代人刷卡、在工作場所吵架等。曠工一天罰500加扣獎金,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結算工資(扣掉兩個月的工資)。
嚴重違紀一經發現立即除名,並罰1000元以上。包括在廠區抽煙、在工作時間玩手機、『散播有損公司謠言,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的』等情況。
太倉廠:每天約罰20至40人
玖龍太倉廠自2008年1月後,將最低罰款額度降至50元,在工廠的內部電郵通知可以看到,該廠每天約罰20至40人,每次罰款額為50至300元。
其中被扣最多的是基建部和運輸部,如果工人將車停在2號線,而工廠一定要求停1號線,就會被罰;如果不接受罰款,就會被沒收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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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未真架,如果系真既,就該燴咯。我偶像點解會甘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