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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房目前仍主要用以解決北京戶籍居民住房困難問題,今後酌情擴大供應對象范圍,逐步向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和被引進的人纔放開;已購限價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5年的不得轉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回購,滿5年轉讓所購住房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據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15日從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獲悉,《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經政府批准,從15日起正式實施。符合條件的北京市民近期可向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審核窗口提出購房申請。
根據新出臺的辦法,限價商品房由北京市建設、國土等部門共同編制年度建設計劃,建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及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北京市各區縣可自行安排建設用地組織建設,建設用地不足的區縣,可由北京市政府規劃專項建設用地。
據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限價房目前仍主要用以解決北京戶籍居民的住房困難問題,供應對象為中等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家庭、征地拆遷過程中涉及的農民家庭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家庭。
今後,北京市將根據資格審核和房源籌集情況,酌情擴大限價商品房供應對象范圍,逐步向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和被引進的人纔放開。
北京市還規定,已購限價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5年的不得轉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回購;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轉讓所購住房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目前,這個比例確定為35%,北京市有關部門可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適時調整這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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