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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湖北等16個省(市)在100條(段)公路上違規設置了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昨日,國家審計署公布了《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
審計署表示,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費期限和目前收費水平測算,這些收費站點還將收費195億多元。
2006年審計署對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雲南和陝西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遼寧、湖北等16個省(市)通過多種方式違規設立了158個收費站:公路項目建設中,未使用銀行貸款或使用了銀行貸款但已歸還,仍設有66個收費站;在國家明文規定禁止收費的三級公路上違規設置30個收費站;采取『一站多點』等辦法,違規異地設置41個收費站點;公路未建先收或邊建邊收,違規設置21個收費站點。
通過違規設立收費站點,16個省(市)累計多收取了149億元的通行費。如全部由財政投資建設的沈陽過境繞城公路,1993年至2005年違規設站收費累計12.29億元,在已核定的收費期內還將收費28.9億元。河南省鄭州黃河大橋總投資1.78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100萬元,在1996年已用收費還清了全部銀行貸款後,違規繼續收費14.5億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費期內還將收費30億元。黑龍江省財政廳等部門以開發旅游資源為名,2001年以來違規批准在8條通達旅游景區的三級公路上設置11個收費站,收費累計3113萬元。107國道河北省定州唐河大橋在建設過程中未使用銀行貸款,但1996年9月建成後開始設站收費,2002年6月該橋向銀行貸款90萬元,至審計調查時累計違規收費6700萬元。
盲目擴建67%新增二級以上公路收費
除北京和上海外,『十五』期間16個省(市)收費公路規模增加較快,新增二級以上公路的67%為收費公路,總裡程達6.35萬公裡。至2005年底,這16個省(市)二級以上公路總裡程的54%是收費公路,其中雲南省為92%,四川省為90%,黑龍江省為86%,重慶市為84%。據了解,條件稍好的二級以上公路幾乎都是收費公路。
審計署表示,目前我國公路實際形成了收費公路為主,非收費公路為輔的狀況,正與國家公路發展指導原則的方向相反。審計署表示,這種狀況實質是將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一部分責任轉嫁給了社會和公眾。
債務沈重大量收費公路有償貸風險
大量建設收費公路會對社會帶來諸多負面影響。
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司長潘曉軍表示,這首先造成了債務負擔偏重,存在償債風險。『十五』期間浙江等10個省(市)收費公路投資完成額6400億元,其中投入的銀行貸款等債務性資金高達4700多億元,佔73%。但除國家主乾公路的效益相對較好外,部分地方高速公路等項目的使用效率明顯低於預期。如江蘇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管理的南京至高淳高速公路車流量僅為預測值的9%。這樣,就增加了還貸難度,容易增加銀行的金融風險,同時還容易導致拖欠工程款等社會問題。
管理滯後法規不健全出現漏洞
潘曉軍說,相關政策法規未根據實際情況變化而及時調整。如上世紀80年代初,收費公路的收入主要是車輛通行費。隨著公路設施的不斷完善,收費公路的服務區、加油站及廣告經營等也取得了很多收益,形成新的還貸資金來源,但有關部門一直未明確如何管理。這部分收入有的未納入公路收益管理,有的還挪作他用,不利於盡快還清公路建設貸款,也形成了國有資產流失隱患。
與《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配套的法律法規至今尚未出臺,致使該條例頒布前已建成的收費公路收費站設置過多過密、收費期限過長等問題一直未能有效解決。
收益流失17.9億元資金被挪作他用
為促進公路建設,1984年,國家出臺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提出在堅持發展非收費公路為主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貸款修路』,建成後『收費還貸』,以彌補政府投資的不足。
但在公路建成後獲得巨大利益的同時,大量國有股權收益及轉讓公路國有資產取得的轉讓收益,卻沒有用於公路再建設或償還貸款,而是被挪做他用。在閑置或被挪用的58億元中,17.9億元被挪用於建樓堂館所、投資股票、發放獎金福利和對外投資等。部分收費公路管理部門機構臃腫、收費站點人員超編的現象也非常嚴重。
違規轉讓收費公路經營權轉讓不規范
審計調查中發現,收費公路成為一部分人牟取暴利的工具。審計調查山東、江蘇、浙江等10個省(市)106個公路經營權轉讓項目後發現,地方政府越權和違規審批經營權轉讓項目64個,佔轉讓項目數的60%。
而一些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並沒有打算投入資金搞建設和開發,而是把國家寶貴的公路資源、土地資源等作為牟取暴利的工具,取得公路項目建設經營權後,違規高價將項目轉讓。並且有的企業自有資金分文未投,完全利用銀行貸款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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