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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公眾和輿論對壟斷持續不斷的批評,壟斷企業終於作為回應了。中國石油、國家電網、中國移動等三家頗具代表性的壟斷國企一齊站了出來,就壟斷暴利是否損害消費者利益、是否妨礙競爭或阻礙技術進步、是否承擔了相應的社會責任等焦點問題,作出了全面的辯護。(《法制日報》11月25日)
按照三家國有大公司的說法,多年來公眾對它們壟斷的指責都是沒有道理的,甚至壟斷根本就不存在。這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一、關於壟斷利潤及福利收入。
『社會上有一種說法,說石油企業獲得了暴利,不是因為提高經營水平而獲得,而是因為價格上昇帶來的。這裡有一個誤解。』中石油解釋說,『政府對價格實行統一管理,石油企業沒有定價權,石油公司不具備自己定價獲得超額利潤的特征。』不錯,成品油的價格是由政府定價的,但哪一次的價格調整不是在壟斷企業的強烈要求甚至『逼宮』之下批准的?天天高喊『虧損』,甚至制造『油荒』,政府不調價能行嗎?另外,如果不是一再漲價,中石油能成為『亞洲最賺錢的公司』嗎?不錯,國際上的石油公司都賺錢,可它們大多是私有的,而中石油、中石化等是國有(控股)。人家可以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國有的公司卻不可以,尤其是行政壟斷的國企更不可以。
關於資費高的問題,中國移動認為中國的電信資費並不高,『同其他國家相比並不貴』。首先,資費的高低不能進行絕對數字的直接對比,而是要看相對的水平,比如電信消費佔消費者收入的比例。歐美國家的收入和消費水平普遍很高,電信資費肯定比中國高,但這不等於這些國家的電信資費水平高於中國。其次,中國的電信行業由政府壟斷,壟斷所產生的規模效益是市場化的企業所無法比擬的。中國移動也是最賺錢的公司之一,高額利潤空間,難道不足以反證『資費高』嗎?
說到收入狀況,除中石油稱『我們員工的收入水平是比較落後的』外,國家電網和中國移動沒有否認收入高的說法,只是說『業績考核是按國家規定進行的』或『薪酬水平也是國家定的』。是的,壟斷國企的工資水平,國家有比較明確的規定,但對獎金福利並沒有明確規定。壟斷國企的收入之所以畸高,主要是獎金或福利過高,比如過高的住房公積金等,這難道也是『國家規定』嗎?
二、關於妨礙競爭,降低社會經濟效率。
中石油解釋說:『政府現在實行上游、中游專營制度,對於煉油和銷售是准入制度下的多主體參與的市場競爭……實行集中的專營制度,並沒有影響競爭。』控制了上游,就等於扼住了市場的咽喉。開采權歸壟斷國企,原油進口權也歸國企,民營企業的命運完全掌握在幾家壟斷國企的手裡,還談什麼競爭?近年來,幾大石油國企不斷擴張,民營油企哀鴻遍野,怎麼能說『沒有影響競爭』呢?
國家電網和中國移動都拿『拆分』來辯護,甚至稱行業內的『競爭是很激烈的』。可人們看到的是,拆分之後的市場仍然是『割據』的,即使有競爭,也很不充分。
三、關於社會責任和公眾福利。
中石油說,它們『兩大集團為穩定大局犧牲了800億元,而這些犧牲很多人沒有看到』。什麼叫『犧牲』?難道這些利益是屬於兩家公司的嗎?不是的,它是公眾的利益,本來就屬於公眾。
國家電網和中國移動則都不約而同地強調了『普遍服務』,因為它們都搞了『村村通』或類似的服務。應該說,這確實是國家電網和中國移動等壟斷國企的一大功勞,但這些功過並不足以成為保持壟斷的理由。雖然這些普遍服務,私營的電力或電信公司不願意做,但政府可以出錢向它們購買這樣的服務。只要打破了壟斷,電力電信等壟斷行業就可以創造出更多的財富,政府也可以獲得更多的稅收,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
壟斷妨礙競爭,壟斷降低效率,壟斷阻礙創新,壟斷侵害公益……這些都是基本的經濟學常識。世界各個市場經濟國家均出臺反壟斷方面的法律,也正是基於這一共識。既然沒有人從壟斷中得到不正當的利益,那就讓壟斷打破得了,壟斷國企又何必不避嫌疑地自我辯護,甚至聲稱『壟斷有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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