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上半年以來,中國平均每分鍾就新增近100個網民,已有1/5的網民開始使用網上銀行和網上炒股,約有1/4強的網民在網上購物……據商務部不完全統計,2005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7400億元,比上年增長50%,預計2007年中國網上交易額將突破13000億元。(據《中國青年報》)
以上數據告訴我們,電子商務正在走進中國人的生活,網上購物日漸成為一種大眾生活方式。我不禁想到一個問題:網上交易要不要收稅?事實是,我國還沒有對網上交易收稅。
通過搜索引擎我發現,原來已經有人大代表在全國兩會上提交了關於《盡快制訂我國電子商務稅收立法問題》的建議:國家需盡快建立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對在網上實行交易的商家收稅。更詫異的是,今年6月份,上海檢察機關曾經以偷稅罪,將通過淘寶網交易嬰兒用品的張某公訴至法院。
一方面是法律的缺失,對網上交易尤其是個人網上交易,在納稅上存在著管理真空;另一方面,卻又以偷稅的罪名將網上交易的個人告上了法庭——在這個奇怪現象背後隱藏著的無疑是法律的尷尬。這當然會讓進行網上交易的個人和商家無所適從。
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顯然,其中並未涉及關於銷售方式的描述。依此觀之,網上交易至少是沒有被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按照小規模納稅人4%的增值稅征收率計算,13000億元的電子商務交易額,意味著國家損失了520億元的稅款。
網上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而且它又不在免稅的相關內容之列,那麼網上交易當然就應該繳稅。隨著電子商務交易額的日益擴大,對網上交易征稅也許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問題是,稅務機關在並未出臺相關免稅規定的前提下,長期對網上交易行為免於征稅。稅務機關的這一做法,對那些采用傳統方式交易的納稅人,事實上已經構成了不平等競爭,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稅務機關有必要盡快對網上交易的稅收問題給出一個說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