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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省五寨縣,一輛出租車價值4萬餘元,現賣9萬元。
在平遙縣,一輛出租車價值5萬元左右,現賣8.5萬元。
在襄垣縣,一輛出租車價值六七萬元,現賣14萬元。
在忻州市,一輛出租車價值六七萬元,現賣22萬元。
在山西省省會太原市,一輛即將報廢的、本身價格很低的出租車,最高價格已炒到45萬元。
出租車怎麼了?它是黃金?它是股票?還是人為制造出的一個泡沫?為此,記者走訪調查山西省四個地市十幾個縣(市、區)的出租車市場,又深入河南省新鄭市以及南陽市的唐河縣等地,初步查清,一個游走全國的『炒車團』,正在山西等省挨個兒爆炒縣級城市的出租車。
『安達』入城
『新來的河南「三無」出租車把我們平遙本地出租車全擠垮了!』10月16日,平遙縣出租車司機張某在停滿本地出租車的汽車站廣場上向記者訴苦。
張某經營著一輛綠顏色的QQ出租車,十多年一直靠跑出租為生。但從今年8月以後,他的生意一落千丈,9月的毛收入只有1000多元。『這樣下去,靠開出租車很難謀生。』
和張某情況相同的,還有近200名有證或無證的平遙本地出租車司機。
讓張某感到生存艱難的緣由,起始於『安達出租公司』進軍平遙。
平遙縣安達出租車有限公司,今年4月17日在平遙縣注冊成立。8月16日,50輛車在沒有取得出租車經營許可證,也沒有車輛營運證和司機的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的情況下,舉行了隆重的開業儀式。
這個公司裡,除6個山西祁縣人外,其餘司機全部從河南調來,大多為南陽市唐河縣人。這批車服務做得非常好,管理也很先進:統一車型,全部上『T』牌,統一3元起價,統一安裝電臺呼叫系統,在平遙縣很快贏得了老百姓的認可。
河南唐河縣距離平遙600多公裡,素來沒有多少人員及經濟交往。唐河縣司機為什麼要不遠千裡,花錢住在小旅館裡,來平遙開出租車?
平遙縣的『老出租』們看出了端倪:這是一個游走全國的炒車群體。僅在晉中市,已經有榆次、祁縣、介休、榆社、左權出現過類似情形。外地人『炒』起一個公司之後,把車和公司都高價賣給當地人,腰包鼓鼓,轉戰下一個縣市。
11月2日,記者二訪平遙。與上次來此地時隔15天,平遙縣的出租車炒作已成事實,掙到暴利的河南司機紛紛撤離,原來40多個河南司機,至11月4日,只剩六七個了。
直至4日,平遙安達公司的50輛車仍沒有出租車營運手續,屬非法營運。而盡管這樣,受到安達出租車很紅火的影響,已經有不少車輛被平遙人買走,價格是8.5萬元。
『炒車團』來襲
在一周內,記者調查了黎城、襄垣、五寨、神池、忻府區、朔城區、山陰、絳縣8縣(市、區),並通過出租行業內部知情者,間接了解了代縣、繁峙、應縣、保德、靈丘、平陸、榆社等縣市情況。
調查表明:以河南省新鄭市『鑫生車業有限公司』為原初組織,以新鄭人、唐河人為主的炒車團,從2004年至今,已經在山西省很多地方展開行動。在這些縣市中,除左權縣外,河南炒家在其他縣市都『滿載而歸』。以每縣平均購入30~50輛車、每輛車爆炒後獲利2萬~4萬元計,炒車者從每個縣圈走的錢在五六十萬元到一百七八十萬元之間。
祁縣炒作出租車是在2005年8月。8月18日,40輛非法營運出租車正式上路。
2005年歲末,這40輛車分兩批推銷給當地人。3.3萬元一輛的哈飛車,第一批賣到7萬元,第二批售價8萬元。
黎城縣榮欣出租車公司,2004年由河南新鄭人王德纔和安陽人王新立以『自然出資人』的身份成立,次年公司轉手給本地人張建波。王德纔引進的吉利車,時價3萬元左右,離開時以6萬~7萬元賣出。
襄垣縣有兩家出租車公司,其中『晨樂』公司由新鄭人王慶利設立。該公司的一款富康車連車帶上戶為六七萬元,現價14萬元。
五寨縣大安出租車公司,公司法人代表為五寨人曹波。2005年由河南人吳明『租用』其手續,購進30輛吉利車上路營運。同年初秋,吳明賣出車輛,把公司還給曹波。每輛車賣到5萬多元。
神池縣平安出租車公司,由河南人王某在2006年初春設立,河南唐河縣的薛某曾來『指導』。二三十名河南司機集體租住在當地人賈寶齡開的旅館內。同年6月,河南司機賣車後集體消失。
朔城區中宇出租車公司及山陰縣順達出租車公司,均由河南南陽人王某在2005年成立。炒賣車輛後公司轉給當地人,一伙人帶錢撤離。
絳縣、平陸的出租車公司也都是由河南人吳明、周銀富等人設立的,炒作模式相同,在時間上略早……
揭秘炒車『標准模式』
記者調查發現,在山西炒作出租車的案例,有著近乎統一的操作模式。
炒車者一般選擇的,是尚無正規出租車公司的小縣城。這樣的地方,他們比較容易拿到『獨家經營出租車』的特權,為炒車贏得先機。
成立公司的具體操作技巧有:最好找一個掌握辦公司手續的當地人,『買殼』入市。如果沒有現成手續,他們就在當地找一個『在社會上混得開』的人出頭辦理手續,擔任法人代表。炒車人則躲在後面,有時以『自然出資人』的身份排在第二位,有時乾脆不露頭。這樣,進入和脫身就都有一個『本地人』的硬殼遮蓋著,進退自如。
公司注冊後買進車輛,全部選擇最低檔的車,以吉利、低檔夏利為多,以便降低自己的投入,騰出更大的贏利空間。
出租公司都要裝一部電臺,可以幫助公司樹立『快捷、現代、有集體精神』的好形象,更重要的是為了方便司機。河南司機來到一個小縣城,拉到客人卻不認識路,全憑電臺廣播人員指引。這些司機大部分是炒車團伙的參與人,有股份。自己買一輛或幾輛車『入股』,炒高車價後出手。
司機們炒車的技巧有:統一口徑,集體『忽悠』。向外人虛高報稱營業收入,稱『一天能跑400元』等等,以吸引買家。另一方面,他們會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在短時期內獲得群眾和政府的一致認可。
一般用半年左右,出租公司的形象就樹立起來了,生意也大大好過管理落後、服務意識不強的本地『雜牌出租』時,便會有很多本地人想加入。這時,賣車環節開始。這裡的技巧是:絕對不簽『賣車』合同,只簽『承包經營』合同。比如,一輛4萬元的車,某甲以8萬元賣給某乙,合同上體現為『某乙承包經營某輛出租車,承包期為8年。車輛到期更換時由某乙按政府要求自己換車,繼續經營。租金8萬元。』
這樣,他們自以為就避開了『私下轉讓、倒賣出租車經營權』的禁令。還有一條,以『出租車公司』的名義和買車人簽合同,即使以後有糾紛,也由公司承擔——而他們已將公司轉給了當地人。河南炒家不會有任何麻煩。
等到所有的車都找到買主後,他們會『分別』約定買家在同一天交易,公司也同時轉給當地人,所有河南司機在一夜間全部『消失』——然後,轉戰下一個炒作地點。
炒車人折戟左權
『炒車團』並非在所有地方都暢通無阻。
2005年春,河南新鄭市炒車人王德纔,從黎城縣炒車大獲全勝後北進左權縣,和新鄭人劉艷萍合作,帶領數十名河南司機,成立了『左權榮欣出租車公司』。
『炒車團』的行為引起了當地政府部門的警惕。左權縣的城建局客運管理部門立即采取對策:和河南司機簽協議,要求出租車公司嚴格遵守國務院和建設部的有關規定,不得私自炒買炒賣出租車輛,同時由政府方面選定一個人出面,出任法人代表,和河南司機共同管理公司。法人代表拿住公章,以防河南炒家隨意訂立賣車租車合同。
2005年冬,榮欣公司已經把牌子炒熱了,開始悄悄轉讓出租車。10名左權人以每輛63500元的價格買下一批原價三四萬元的吉利車。但經諮詢管理部門後,買車人發現自己出價過高,於是聯名寫狀,以違反『五部門禁止炒車令』為由,將這些河南司機起訴至法院。隨後經法院調解,每人獲得退款9000元,車輛轉讓價格穩定在略高於原價的價位上,成功阻止了車價炒作。
2006年5月15日,耗在左權已經一年,又炒作無望的河南司機,急於脫身,遂以每輛車4萬多元的價格,將剩餘車輛,連同一臺價值4萬餘元的電臺,打包轉手給左權人,悄然離開。
千裡探訪炒車人
來山西『炒車』的河南人,是一個組織還是一個個『單乾戶』?10月20日,記者在忻州一位知情者手中意外地得到一份『通訊錄』,揭開了炒車人的內幕。
『通訊錄』顯示,在山西、河南、安徽等地炒車的,都是『鑫生車業有限公司』旗下人員。該公司的負責人叫靳建生,新鄭人。
記者根據掌握的20多人的個人資料及一份『通訊錄』,赴河南省新鄭市追尋來山西省炒車者的底細。
新鄭市是一個縣級市,下車乘坐『鄭韓出租公司』的車,很快就找到了『業務遍及全國』的鑫生車業公司。
鑫生公司辦公地在一個叫做『摩托城』的大雜院裡,已經有一半商鋪無人經營,塵土遍地。
記者向出租公司的司機了解到,靳建生就是新鄭人,原來是在摩托城賣五羊摩托的。2002年開辦鑫生公司,同時成立了鄭韓出租車公司,據說是『全國第一家』在縣裡辦出租車公司的。以後,他就帶著一些人在全國各地辦出租車公司,『業務遍及全國』。但靳本人家住在鄭州,很少來新鄭的公司。
鑫生公司的成員在山西省成立出租車公司,十之七八是使用很廉價的吉利車。記者上浙江吉利汽車網站上搜索時纔發現,吉利汽車在新鄭市的4S代理銷售商就是這家鑫生公司。
而記者在新鄭、南陽、唐河三地的出租車經營者中調查中發現,這些炒家在全國各地『做出租車生意』,除河南本省的許昌、開封等地外,還涉足河北、山西、安徽和江西省。
誰將成為『最傻的人』
出租車經營權的炒作,是一場地地道道的『博傻游戲』,就是在『比賽』誰成為最後的傻瓜。這使一個安置就業、服務市民的普通行業,變成一個『冒險樂園』。
誰將成為『最傻的人』?賣不出車的那個人就是。
以五寨、神池為例,按現價,花9萬至10萬元買一輛價值3萬多元、已經跑了兩年的吉利出租車,如果自己經營,以這兩個縣的客源狀況,要花5年纔能掙回成本。而吉利車能不能再跑下這5年來,逐漸增加的修車支出需要多少,都令他們擔懮。所以,這些司機的普遍想法就是:繼續炒高出租車價,以便適時賣掉。在這種普遍心理作用下,在炒車人離開後,各地的出租車仍在不斷地炒賣。
再以太原為例,按一名出租司機一個月收入2500元計算,一年的收入是3萬元,僅收回45萬元的購車成本就需15年。實際上,一輛出租車跑不了10年就要報廢。
建設部等五部門所發建城[2002]43號文規定:出租車經營權轉讓應在政府部門監管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嚴禁任何單位私下轉讓和倒賣經營權。國務院辦公廳[1999]94號通知更明確:對私下轉讓經營權及其他擾亂經營權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並收回其經營權。
記者采訪朔州、晉中、長治等地的客運管理人員時,這些基層管理者告訴記者幾個引發炒車狂潮的重要原因:
政府出讓出租車經營權時,很多都出讓給了出租車公司。公司『僱人開出租』,那麼它就僱甲也可以,僱乙也可以,出租車的私下炒賣、轉手都是在『公司』的罩子下進行的。但是實際上,車是司機的,也是由司機本人營運的,司機纔是真正的『出租車經營者』。這種經營權與經營人的分離,催生了炒車『產業』。
為什麼外省人能來山西大肆炒車?出租車公司的表面法人代表與實際投資、操作、操控者不是一個人。就像一臺木偶戲,操作人是躲在幕後的。這在客觀上給外地人的進入與退出提供了便利。
炒作出租車,實際上炒作的是出租車的『經營資格許可證』,即出租車經營權。但這個『權』在炒作中已經虛化了。它賣20萬元還是40萬元,都是一伙投機者在『博傻』,跟實際上在大街上跑出租沒有多少關系,所以它能在一些地方盡情爆炒。但是,這個『概念股』總要附著在一輛具體的出租車上,爆炒一旦『找不到下家』,出租車主將面臨傾家蕩產。
經營權與經營人分離,表面負責人與實際操作人分離,炒作價格與車輛經營收入分離,這為炒車者提供了充足的『操作空間』。這個違反國家規定,以『炒買炒賣』為目的的市場,還能不能繼續存在,並且持續『炒高』?
山西省建設廳客運處處長王富光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蔓延數年的炒車現象早已引起建設廳高度重視。日前,王富光還到建設部與有關人員商討這一問題。出租車經營權是一項公共權力,由政府掌控,不允許私下炒賣。該項權力有明確的時效,比如太原市的出租車經營權,授予時限就定為10年,政府有償出讓,每年收取2500元。經營人到期要將這個權力交還政府。不存在經營權的『終身制』。假如有人高價買了經營權,也不會就永遠成了他的。
王富光告訴記者,目前,山西省正在擬定相關條款,准備出手規范出租車炒作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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