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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近期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國家發改委、民航總局近日下發通知,適當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准。其中,800公裡以下航段由現行每位旅客50元調整為60元,800公裡(含)以上航段由現行每位旅客80元調整為100元。
調整後的標准自2007年11月5日起執行,以出票時間為准。通知明確,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按調整後的標准繼續實行減半收取。
航空燃油附加費這一高油價時代的產物,從2005年8月1日恢復征收起,歷經兩次上調後,今年1月份首次出現下調,當時800公裡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裡(含)以上航段由100元降低到80元。經過本次上調之後,航空燃油附加費標准已恢復到年初調整之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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