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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07年『十一』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9月29日(周六)、30日(周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周四)、5日(周五);10月6日(周六)、7日(周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另據證監會《關於2007年部分節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辦發[2006]122號)精神,2007年10月1日(周一)-10月7日(周日)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10月8日(周一)起照常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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