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高等法院6日對韓國現代汽車集團會長鄭夢九的上訴作出裁決,決定給予鄭夢九3年監禁,緩期5年執行。不過,法院同時要求鄭夢九做社區服務,並履行向公益事業捐款的承諾。
首爾高等法院3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6日做出判決,此前對鄭夢九3年入獄的判決緩期5年執行,只要鄭緩刑期間“守規守矩”,就可避免牢獄之災。
“被告鄭夢九是現代汽車的象徵,”主審法官李在洪(音譯)對參加庭審的人說,“我也是韓國公民,我不想使我們(國家的)經濟面臨風險。”
鄭夢九是世界第六大汽車製造商、現代汽車集團的掌門人,現代汽車集團的出口產品大約佔韓國出口總額的7%。
今年2月,首爾中心地區法院以參與非法籌集祕密資金、侵吞集團鉅額資金等罪名判處鄭夢九3年監禁。鄭夢九隨後在上訴中請求法庭允許他免於入獄服刑,以便於他以更多的精力投入公司工作和爲韓國的經濟建設做貢獻。
現代汽車集團在一項聲明中說:“這一事件終於結束,我們感到欣慰,我們如今可以投入所有精力,面對眼前挑戰,打造一個全球品牌。”
目前還不清楚檢察官是否還要將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鄭夢九的律師6日早些時候說,最高法院只受理有罪還是無辜的案件,這意味着上訴到最高法院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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