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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各涉農區縣關注民計民生,讓農民群眾共享發展成果。目前天津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指導線提高到人均1500元(月均125元),改變以往由鄉鎮、村逐級發放的做法,實行由郵政部門代發,郵遞員直接把低保金送到低保戶家,基本實現農村困難群眾低保全覆蓋。
為進一步完善天津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市財政部門參照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補助辦法,從2007年1月起,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按比例進行補助。各區縣在天津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指導線基礎上,根據各自情況分別相應提高補助標准。如北辰區從今年7月1日開始,農村低保對象低保金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年2000元調至每人每年2600元。截至目前,該區農村低保對象為1824戶4628人。郵政代發的低保金,由區縣財政部門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統計數據及用款計劃,將市財政補助資金、區縣、鄉鎮財政資金一並劃入市郵政公司,由市郵政公司將低保金送到農村低保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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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煩您問一下天津市的最低保障非農業居民,是多少?簡單和您說說,我是天津人,母親沒工作,我和孩子在母親戶口上,我是沒有固定工作的。並卻離婚,孩子今年14歲,患有室上性心跳過速。還是個上中學的孩子。民政辦給了我母親補助200元,孩子的父親法定生活費100元。並卻有殘疾證。請問律師是不是不公平?應該我母親拿多少?麻煩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