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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大治理高速公路運輸超限超載力度,調控貨運車輛的合理裝載,進一步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天津市將於今年8月27日上午8時起,對津滄、唐津、津晉、津保、京津、京滬六條聯網高速公路天津段運輸車輛試行計重收費。這是記者昨日從市有關部門獲得的信息。
天津市自2006年3月1日起在津薊高速公路試行計重收費,經過一年多的試運行,收費秩序井然,高速公路超限超載行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改善了車輛的通行環境。
六條聯網高速公路正常質量車輛收費標准:計重收費的基本費率為0.10元/噸公裡。根據車輛的車貨總重量,小於14噸的車輛按照0.10元/噸公裡標准計費;14噸至25噸的車輛按照0.10元/噸公裡線性遞減到0.07元/噸公裡計費;25噸至50噸車輛按照0.07元/噸公裡線性遞減至0.04元/噸公裡計費;50噸以上車輛按照0.04元/噸公裡計費。車貨總質量不足5噸者,按5噸計費。
對於超限車輛,高速公路將按照車貨總質量總軸限的程度不同,確定超限加價收費標准。對超過認定質量30%以內的部分按照正常車輛計費;超過認定質量30%至50%以內部分,按照0.10元/噸公裡收取通行費;超過認定質量30%至80%以內部分,按照0.15元/噸公裡收取通行費;超過認定質量80%至100%以內部分,按照0.20元/噸公裡收取通行費;超過認定質量100%以上部分,按照0.40元/噸公裡收取通行費。
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在綠色通道范圍內,仍采取分型收費,並對二型以上車輛降低一個收費檔次。對超過認定質量30%以上的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將按照計重收費方式收取車輛通行費。
對20、40英尺國際標准集裝箱車輛,按計重收費單價的90%優惠收取通行費。對超過認定質量30%以上的運輸20、40英尺國際標准集裝箱車輛,不享受此優惠政策。
試行計重收費的計算辦法:正常質量車輛繳納的通行費應為車貨總質量×噸公裡費率×車輛行駛裡程;對超限車輛加價采取分段累進計費的辦法,超限加價收費額應為各超認定質量的部分×對應超限加價收費標准×車輛行駛裡程;超認定質量車輛繳納的通行費應為正常質量車輛繳納的通行費+超限加價收費額之和;計費取捨辦法,收費金額保留至『元』,『元』以下『四捨五入』,尾數以『五元』和『十元』為單位取捨,實行『三七作五,二捨八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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