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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銀瑞信精選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06年7月13日正式生效。截至2007年8月13日,本基金份額淨值1.1336元,累計淨值2.2695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工銀瑞信精選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本基金管理人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向本基金持有人進行第三次分紅,現將分紅的具體事宜預告如下:
一、分紅方案
本基金截至2007年8月13日已實現可分配收益3180646219.79元,本基金擬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1.2元。分紅金額如有變化,以屆時的分紅公告為准。
二、分紅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7年8月20日。
2、紅利發放日:2007年8月21日。
3、分紅公告日:2007年8月20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將按2007年8月20日除息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換為基金份額。
5、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7年8月22日。
三、分紅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注冊登記人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紅利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於2007年8月21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將於2007年8月21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7年8月22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3、凍結基金份額的紅利發放按照《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當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當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於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7年8月20日)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准,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前一工作日超過交易時間提交的修改分紅方式申請無效。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400-811-9999、010-65179888)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上述規定時間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七、諮詢辦法
1、本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811-9999、010-65179888。
3、本基金銷售機構: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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