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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有關人士證實,警方已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向該院提請批捕『帶頭大哥777』,目前,相關卷宗、證據,已一並移交該院。『帶頭大哥』被拘後,社會上一度盛傳,除非法經營外,『帶頭大哥』可能還涉嫌詐騙、內幕交易、非法集資等。如今警方提請批捕的理由,似已排除了其他揣測。
『帶頭大哥777』,在網上自稱名叫王曉,未婚,曾輾轉深圳、上海,做過萬國大戶管理員、龍鼎資訊首席分析師,在股市與郵市叱吒風雲,幾度浮沈,身家上千萬。但據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帶頭大哥』真名王秀傑,有兩次婚史,1992年至2000年一直在吉林省銀行系統工作,曾多次向同事借錢,且常欠賬不還。與此同時,證券界人士則指出,自詡為『散戶保護神』的『帶頭大哥』,薦股多半仰仗牛市行情,未見有多高專業水平,自我吹噓成分居多。
對於具體案情及涉案罪名的分析判斷,警方依然三緘其口。分析人士認為,通過虛構履歷抬高身價,借行情大好欺蒙股民,大量吸納散戶會費,『帶頭大哥』的行為涉嫌多宗罪。不過,在本報記者的前期采訪中,一些法學專家對本案多持謹慎態度,認為僅依據媒體公開披露的情況來看,除非法經營外,『帶頭大哥』之行為,尚難准確定性是否符合其他犯罪的構成要件。
『如果其本人確有一套股市分析技巧,他根據自身經驗薦股,能否認定為蓄意詐騙?』一位高校法學教授認為,通過網絡薦股收費是新興事物,具體適合套用哪款罪名,值得認真討論。
此前,有人懷疑『帶頭大哥』涉嫌內幕交易。『從我目前掌握的有關新聞報道情況看,「帶頭大哥」似乎並非內幕人員』,吉林大學證券法研究專家於瑩教授說。
根據我國法律,非法集資一般是以許諾高回報率和高利息率欺騙公眾,誘使其投資的行為。長春稅務學院法學系主任程龍認為,帶頭大哥的行為不具備以上特點,某些方面倒類似私募基金。程龍介紹,私募基金作為一種投資合作方式,不能一概界定為違法犯罪。
據悉,檢察院預計將在一周內對『帶頭大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至於他到底將面臨何種法律指控,還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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