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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必須向社會公開承諾『產品不進入商場、超市銷售』——食品安全牽涉國計民生,國家質檢總局出臺這個規定,初衷確實是保護食品安全,但從立法邏輯及具體執行效果來看,其中的規則邏輯混亂,執行起來也將是掩耳盜鈴。
這個《意見》最大的問題,在於看似從民生角度考量,卻漠視了下層民眾的生存權。這種市場准入歧視性規則,將使大批寄托百姓創業夢想的小作坊陷入尷尬境地。《意見》中還說,『力爭到2009年,全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數量下降50%。』——難以想象,這個幾乎是戰略性的質監局計劃,竟與中央政府正推波助瀾的創業熱潮背道而馳。
眾所周知,一個國家要和諧發展,下層民眾的創業機會和就業率非常關鍵。如果社會結構和經濟體系無法提供下層進入上層,單店擴張連鎖的通道,那麼這個國家將面對嚴重的社會風險和經濟危機。像美國餐飲巨頭肯德基,創業初期不過是哈蘭·山德士在家鄉開張的一個小作坊;在日本,其對產業的規劃,主導思路就是保持用夫妻店來保證高就業率。
可以推想,兩年後真要關停一半的小作坊,意味著失業率要上昇多少?
不難看出,這是缺乏智慧的武斷指令,透出弱肉強食的政策,不但阻礙經濟發展,也不利於飲食文化的保護。在民間,像『驢打滾』、『油炸鬼』等等有特色的食品,往往只有小作坊願意生產。
放棄產業標准,只以規模論質量,所謂大就是好,小必定孬——這就是該《意見》邏輯錯誤的命門。好在在市場調節這只巨手下,所有不合利益邏輯的行政行為都無法發揮真正的作用。
首先,如果這些小作坊本身是違法亂紀的黑窩點,他們會主動站到陽光下承諾麼?剝奪他們的違法利益,無異於與虎謀皮。換句話說,只要他們承諾不進陽春白雪的超市,他們就能在集市上禍害下裡巴人?
其次,如果小作坊本身就是合法經營,產品符合質量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又有何權力規定人家的產品不能進超市?退一萬步來說,就算這些規定真要落到實處,執法的機構和人員又在哪裡?
所以,拍腦門行政,搞形式主義誤國害民,必須堅決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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