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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模式在重慶出現新突破。重慶市工商局昨日出臺新政,允許該市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直接入股,支持作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重慶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
土地承包經營權可入股設企業
昨天,重慶市工商局正式出臺《深入貫徹市第三次黨代會精神,服務重慶統籌城鄉發展的實施意見》,就重慶實施城鄉統籌改革出臺五十條具體措施,並從即日起施行,其中推出了支持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
該《意見》稱,支持當地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內和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許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在條件成熟的地區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獨資、合伙等企業的試點工作,積極推進土地集約、規模經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相關政策將推動農村土地流轉
『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實驗區,其本著「先試先行」的改革思想,經過實地調研和與官員、企業人士和農民代表進行深入探討,我們就怎樣既加快土地流轉、又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了大膽探索。』重慶市工商局局長王元楷對此表示,這條政策的出臺,對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必將起到明顯的推動作用。
據了解,中共重慶市委書記汪洋不久前曾表示,建設城鄉統籌發展的直轄市,關鍵在農村。要發展現代農業、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土地流轉勢在必行。
有媒體稱,在保證土地總面積不變、耕地性質不變、糧食產量不變的前提下,突破土地管理和使用問題,把土地流動起來——這些改革舉措被專家稱之為『將帶來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三次土地革命』。
成都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四種流轉方式
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提供的材料顯示,成都制定的《關於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意見》,至少確認了4種流轉方式:
1.轉包:承包方自行與有經營能力的業主協商,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流轉給業主。家庭勞動力外出打工或從事非農生產的農戶,往往采取這種方式。
2.租賃:農戶在自願基礎上,把土地書面委托給集體經濟組織或中介組織管理。然後,由這兩種組織代理農戶與業主簽訂合同,由業主承租或承包,統一開發經營。
3.互換經營: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承包方,為土地集中經營需要,可自願將承包土地進行互換。交換條件、附帶的利益關系和補償等,由互換雙方協商。
4.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承包方自願聯合起來,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也可采取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方式,與業主合作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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