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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信增利動態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06年11月9日生效。截至2007年6月25日基金份額淨值2.0396元,累計份額淨值2.2196元,今年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投資業績,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本基金決定進行本年度第四次、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第六次分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現將分紅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1、基金合同中約定的分配原則為:
本基金進行日常收益分配的啟動條件是基金淨值相對於前次基金分紅後淨值的累計漲幅超過10%,並且距離基金前次分紅的時間不少於2個工作周;一旦條件滿足,並且單位基金份額的可分配收益不低於0.01元,本基金將在條件滿足後的10個工作日提出分紅方案。
若基金份額淨值相對於面值或者前次基金分紅後淨值的累積漲幅未超過10%,在滿足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基金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進行收益分配。
2、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由基金托管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托管部復核,以截止2007年6月25日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678,667,097.30為基准,本基金決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10.39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7年6月26日
2、紅利發放日:2007年6月28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將按2007年6月26日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換為基金份額。
4、現金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7年6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於2007年6月28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07年6月26日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准確定再投資份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於2007年6月27日直接劃入其基金賬戶,2007年6月28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重要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於未選擇本基金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除息日2007年6月26日不能修改分紅方式)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准。
4、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cxfund.com.cn)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021-33074848、4007005566[免長話費])諮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0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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