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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的發布和實施,證券公司開展QDII業務的腳步逐漸臨近。據記者了解,目前,中信、光大、東方等一些創新券商正在根據有關辦法為QDII業務的開展進行積極准備,而中金公司昨日發布的報告顯示,目前有9家券商符合資管業務1年以上規模20億元以上的硬指標。
『我們正在積極准備申請QDII資格的有關材料,可能在7月5日辦法正式實施後向有關部門上報』,光大證券有關人士表示。據了解,如果資格獲得批准,公司未來准備以集合資產管理的形式發行QDII產品,剛開始時規模應該不會很大,具體操作上可能采取直接投資或與境外機構合作的形式。業內人士認為,光大證券大股東光大控股本身就是香港上市公司,所以在QDII業務拓展方面應該具有一定的優勢。
中信證券有關人士也透露,公司正在對照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積極准備QDII資格的申請材料,並將於第一時間向管理層上報。
東方證券有關負責人稱,公司於日前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已經批准了設立東方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的議案,對於拓展QDII業務,前一陣他們也進行了相關的論證和准備工作。此次辦法出臺後,公司正在積極進行進一步的准備工作,未來QDII肯定會成為東方資產管理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不過,也有一些券商昨日表示,QDII業務的拓展尚未被正式提上公司的議事日程,目前他們尚處於觀望階段。
根據試行辦法,券商申請QDII資格,必須經營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達1年以上,最近一個季度末資產管理規模不少於20億元人民幣。中金公司昨日發布的報告顯示,目前僅有廣發、光大、招商、中信、東方、中金、國信、國泰君安、華泰等9家創新類證券公司符合這一條件。而這也預示了未來券商QDII業務很可能從這9家公司中實現突破。
一些券商資管部門的負責人則表示,按照試行辦法,券商開展QDII業務,必須擁有具有境外投資管理相關經驗的人員,且具有5年以上境外證券市場投資管理經驗和相關專業資質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不少於1名,具有3年以上境外證券市場投資管理相關經驗的人員不少於3名。對於部分一直專注於內地業務的創新券商來說,如何在人員配備方面達到標准可能是目前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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