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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領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已於2007年4月30日生效,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融通領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融通領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融通領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代碼:161610,以下簡稱本基金或基金)定於2007年6月25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注冊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日常交易業務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2007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招募說明書》,亦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rtfund.com)進行查詢。
3、投資者可以通過場內、場外兩種方式申購本基金。場內申購通過場內代銷機構辦理,場外申購通過本基金的直銷機構及場外代銷機構辦理。
4、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5、有關本基金上市公告將另行公告。
6、本公告解釋權歸基金管理人。
二、日常申購、贖回安排
(一)申購、贖回開放日
本基金自2007年6月25日起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務。
辦理基金日常申購、贖回的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本公司公告暫停申購時除外),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若未來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對申購時間進行調整,但需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在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公告。
基金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時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二)申購、贖回的數額限制
1、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申購本基金,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000元,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元;通過直銷機構申購本基金,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0萬元,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萬元。投資者可以多次申購,累計申購金額不設上限。
2、投資者贖回份額不設限制。
3、基金管理人有權對以上數額限制進行調整,最遲應在調整生效前2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公告。
(三)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費用
1、本基金的申購費用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M<100萬 1.5%
100萬?M<200萬 1.0%
200萬?M<500萬 0.5%
M?500萬 單筆1000元
2、本基金的贖回費用
(1)場外贖回費率:
持有時間(T) 贖回費率
T<1年 0.5%
1年?T<2年 0.25%
T?2年 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計算。
(2)場內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場內贖回費率為0.5%。
3、申購、贖回費率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2個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公告。
三、本基金銷售機構
(一)直銷機構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漢唐大廈13、14層
郵政編碼:518053
聯系人:張權
聯系電話:0755-26948040、26948044
傳真:0755-26935005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1241-1243室
郵編:100032
聯系人:宋雅萍
聯系電話:010-88091528轉161
傳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588號浦發大廈27層I、J單元
郵編:200120
聯系人:林文兵
聯系電話:021-58402858轉201
傳真:021-58402858轉333
4、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www.rtfund.com)開立基金賬戶、申購基金、贖回基金,具體業務規則詳見本公司相關公告。
(二)代銷機構
1、場內代銷機構場內代銷機構是指可以辦理深交所場內申購、贖回業務的深交所會員單位。具體信息見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zse.cn。
2、場外代銷機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河證券、國聯證券等。
本基金銷售機構的營業網點,詳見2007年4月30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刊登的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或查詢本公司網站刊載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銷售機構,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四、基金信息披露
從2007年6月1日起,根據《融通領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和《融通領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公司已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的指定網點營業場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基金管理人網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份額轉換後的淨值,敬請投資人留意。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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