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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社會上交強險費率浮動『賞難罰易』的普遍質疑,保監會昨天終於打破沈默。新聞發言人袁力表示,已收到社會上488份反饋意見,其實我國的浮動標准比起其他國家來已經更『注重獎勵』了,不過在影響費率浮動的因素方面仍然會聽取社會意見作出修改。
488份意見質疑五大方面
袁力承認,自發布《交強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以來,已經收到了社會各界的488份反饋意見,質疑主要集中在五大方面。
部分來信認為,交強險費率浮動辦法推出的時機尚不成熟,費率浮動辦法不宜過早推出;部分來信認為,交強險費率與交通違章掛鉤,變相行使了行政處罰權;部分來信認為,交強險費率浮動『上浮容易,下浮難,多交容易,少交難』;有人建議,交強險費率浮動辦法的制定應遵循『法制、科學、公平』的原則,應該提高這方面工作的透明度。
還有一些意見則認為,部分影響費率浮動的因素設置不合理,尤其是將『闖紅燈』等常見交通違章現象也納入浮動范圍明顯不妥。『闖紅燈』違章的情況非常復雜,一次『闖紅燈』交強險費率就上浮10%的規定太苛刻。
保監會用他國數據辯解
其中,社會輿論質疑最激烈的是費率浮動『賞難罰易』,實際上就是變相漲價。此前質疑交強險暴利的劉家輝律師列舉數據稱,2006年前10個月,北京市始終遵守交通法規的車輛比例僅佔0.4%。也就是說第一年得到下浮10%費率的司機只佔到0.4%;第二年這0.4%的好司機繼續不違章,纔可以得到20%的費率優惠;第三年這0.4%的好司機仍無違章記錄,纔可以優惠30%。
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以其他國家經驗加以反駁。他表示,和世界其他實行交強險掛鉤浮動制度的國家相比,我國的《草案》堅持了注重獎勵、注重防范的原則。比如德國的交強險,被保險人在多次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保費最高可以上浮到175%;美國的馬薩諸塞州,交強險的費率最高上浮區間為基准費率的2.4倍。
發言人透露下一步修改趨向
不過袁力也表示,保監會將認真聽取和采納社會的意見,使最終出臺的《辦法》更加科學合理、更加符合實際、更加符合民意。他的一些說法可能暗示了浮動標准下一步的修改趨向。
他透露,保監會最近也在討論,在實際駕駛中違反交通信號燈是很難避免的,還有其他一些程度較輕的違章,比如說違章停車罰單就不應當進入《辦法》當中。
當記者提議,如果一年無事故,是不是能夠把保費下浮30%,更有利與安全駕駛。袁力表示,這是建設性的意見,值得充分考慮。此外,很多意見認為關於酒後駕車、無證駕駛浮動30%還少,提出這一類要重罰,袁力表示會綜合考慮這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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