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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中小盤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安瑞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7]81號),自2007年4月16日起向全社會進行集中申購。
根據《華安中小盤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期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規定,若本基金在集中申購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申購截止時間後,基金集中申購發售總規模超過發售規模上限100億份(不包括利息結轉份額),本公司將結束本次集中申購並於次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告。鑒於廣大投資者踴躍申購本基金,集中申購首日申購申請金額(不包括利息)已超過100億元,本公司已於2007年4月16日提前結束本基金的集中申購。
由於集中申購期內接受的申購申請金額(不包括利息)超過100億元,本公司將采用『比例確認』的方式對集中申購期內已接受的有效申購申請進行部分確認,不予確認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者。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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